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64號)、《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17〕2號)等中央文件精神,我省已于2016年開始安排高校“雙一流”建設資金,支持我省高校爭創一流。為規范資金使用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近日,我廳會同教育廳立足新形勢、新要求,征求相關部門和高校意見,反復修改,在全國范圍內較早出臺了《四川省高校“雙一流”建設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川財教〔2017〕115號)。辦法明確了高校“雙一流”建設目標、建設資金支持范圍、申報認定程序、資金分配和管理的原則及方式,并強調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績效結果應用。資金管理辦法的出臺,有利于加強資金管理,切實發揮資金效益;有利于統籌推進我省高校爭創一流,增強在國內及世界的影響力;有利于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國際交流合作及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等方面的綜合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