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2017年秋季南昌城區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公布。其中,一般普通高中(含重點建設高中)學費每人為270元/學期,重點高中為400元/學期。職業高中的學費每人為265元/學期,職業中專425元/學期。
按照要求,幼兒園收費應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南昌市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以及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洪價辦字〔2013〕18號)文件規定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應嚴格執行免雜費、免教科書費政策。
此次公布的收費項目中包括學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其中包括搭膳費、教材費(含音像教材)、電教教材代收費、學生體檢費、住宿費、校服費等。
在南昌市城區學校代收費的大頭——教材費(含音像教材)中,普通高中和重點高中均為一年級835元;二年級文科980元,理科980元;三年級文科480元,理科470元。職業高中教材費按實收取。教材費中,按教學大綱規定的學生用書目錄,省價格部門核定的標價據實收取(其中每盒音像教材價格不得超過7元)。
在校服費中,小學每生夏裝、春秋裝各兩套,夏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60元、春秋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80元;初中每生夏裝、春秋裝各兩套,夏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70元、春秋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90元;普通高中和重點高中每生夏裝、春秋裝各兩套,夏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70元、春秋裝每套最高不得超過90元。
義務教育階段無學費和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標準按照洪價行字[2011]15號文件執行。中小學服務性收費是指學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外,為在校學生提供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選擇的服務而收取的費用。中小學代收費是指學校為方便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在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的前提下,為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的費用。服務性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公開原則,堅決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繳納服務性和代收費。
全市各級各類中小學校要嚴格遵守收費政策和標準,全面實行公示制度,開學時必須在學校醒目位置公示由當地教育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通過公示牌、公示欄等規定的形式,將學校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減免政策、投訴電話、舉報信箱等在開學前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驅W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不得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若學生自愿購買本地區推薦的教輔材料并申請學校代購,學校要從有資質的發行單位統一代購,做好服務,不得從中牟利。其他類教輔材料由學生和家長自行在市場購買,學校不得提供代購服務。
此外,教育部門將深化中小學有償補課問題治理,將把“課堂內容課外補”、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以家長委員會等形式組織有償補課等問題作為治理工作重點。根據要求,確需補課的高中畢業班級,應以答疑、輔導等形式進行,不得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