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食品藥品安全辦、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基層市縣提出的明確要求,并加大責任考核力度,強力推動工作要求落實到位。
《通知》中顯示,縣級已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的,要加掛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牌子,主要負責人是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確保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稽查執法、檢驗檢測,有機構,有充足崗位。食品藥品監管已下放鄉鎮(街道辦)政府管理、綜合設置市場監管機構的,要加掛食品藥品監管所牌子,鄉鎮(街道辦)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分管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所)工作,專門從事食品藥品監管的人員數量要按照轄區人口萬分之三的要求足額配備到位。
《通知》要求,要加強推進市縣食品檢測資源整合,每市建立三至四個重點縣級食品檢測機構,成為區域性檢驗檢測中心,為多個縣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對已建成的縣級食品檢測機構,要充分發揮檢驗服務作用。完善鄉鎮檢驗檢測和執法裝備配置,提高專業檢測能力和專業化程度。每個縣(市、區)需配備一輛食品快速檢驗車(含車載設備),沒有配備到位的2017年內要盡快配備一輛食品快速檢驗車(含車載設備),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此外,《通知》中還強調,對沒有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市、縣、鄉鎮,黨政同責,對主要領導、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嚴厲追責。對涉及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違法違規的,絕不姑息,確保責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