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4月28日《新華社》)
該《意見》闡述了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對如何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提出了具體措施和要求,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視,非常及時和必要。
中小學生和幼兒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能否安全健康成長,不僅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幸福和歡樂,而且也關系著國家的興旺和民族的振興,校園安全問題越來越被人們關注。但從媒體報道的情況看,有的地方校園事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踩踏事故等意外事故和涉校案件造成的未成年人傷亡事件時有發生,令人萬分痛心。認真總結每起事故的原因,就會發現絕大多數安全意外是可以避免和預防的。因此,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已成為勢在必行的重要問題。
在日常生活中,對中小學生和幼兒生命安全帶來的威脅主要來自各種因素和行為導致的意外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事故和遭受不法分子的侵害,做好中小學生和幼兒安全工作,光靠學校管理和家長監護是不夠的,必須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學系統、全面規范、職責明確的學校安全風險預防、管控與處置體系,教育部門、公安機關以及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交通運輸等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切實承擔起學校安全日常管理的職責,協同推進防控機制建設,全社會人人有責,實行齊抓共管,把校園建成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才能有效維護師生人身安全,保障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學校和幼兒園作為教育學生和幼兒的集體場所,對學生和幼兒的安全負有直接重大的責任。校園安全要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必須落實學校、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主體責任。學校校舍、場地、教學生活設施等建設,必須符合安全質量標準,嚴格把關驗收,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避免“先天不足”,埋下事故隱患。健全學校安全保衛預警和風險評估制度,積極與教育部門、公安機關聯系協作,完善聯動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和應急處置,加強視頻監控、緊急報警裝置等物防技防方面的對接合作,加強校園周邊治理,建立學生安全區域,發現校園欺凌行為及其它涉校案件,要及時報案,由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對危害校園和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嚴厲打擊。
加強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其防范意識及應對能力,有利于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應把安全教育全面納入中小學及幼兒園的日常教育計劃中,做到安全教育與文化教育并重。要根據年齡層次有針對性地開設不同內容的安全課程,可采取聘請公安、法院人員任法制教官到校講課、課堂教學、知識講座、有獎問答、模擬事故情境培訓和自救互救演練、播放安全教育影視片等多種形式的教學方法,重點進行防交通事故、防擁擠踩踏、防觸電火災、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防傳染病、防性侵、防傷害、防詐騙等安全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全面普及基本安全常識,大力提升學生和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