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5 月的聚智堂、去年 10 月的環球拓業、去年 12 月的環球美聯……據不完全統計,2016 年,僅被曝光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卷款跑路案件就有十余起,涉案金額達十幾億元。而在這些“跑路”的培訓機構中,有不少機構的學員,均是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付費。正如新華社的報道中所提到的“由于金融機構的介入,教育培訓機構跑路案影響面擴大”。
此外,當培訓機構跑路頻頻發生,教育金融的另一面也逐漸顯現出來。
涉及范圍廣:一筆學費涉及五家公司
如果不是因為環球美聯的突然停業,劉婷或許至今都搞不清楚他的“債主”究竟是誰。
三個月前,她通過環球美聯向教育培訓服務平臺課棧網申請了 12500 元的學費分期,然而當環球美聯人去樓空,才上了一次課的她為了及時止損,嘗試各種辦法去“追”回學費的時候,才發現原來這筆學費的背后竟然涉及那么多公司,“有些我之前甚至連名都沒聽過”。
劉婷回憶,在付款階段,同意通過貸款支付學費后,他的第一份合同是和環球美聯簽的紙質合同,關于分期的學費,合同中僅提到了一句“已支付 X 元,剩余辦理分期”。
而在通過課棧網辦理完課程之后,她的課棧網賬號里便自動生成了一份《分期付款培訓協議》,協議雙方依然是他與環球美聯。在協議的附件《應收賬款債權轉讓通知書》中,環球美聯將王一楠的債權轉讓給上海君記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并提到“應付的款項均將由君記保理收取”。
關于環球美聯、課棧網和上海君記三者之間的關系,正如課棧網去年 10 月發布的一份聲明中提到的:
課棧網不為學員提供任何貸款。課棧網上的培訓費用分期是依靠合作金融機構,為培訓機構提供保理融資服務來實現的,即當培訓學員與培訓機構達成分期支付培訓費用協議后,機構把前述協議中的應收培訓費用賬款轉讓給課棧網合作金融機構,由課棧網合作金融機構為培訓機構提供不同融資比例的保理融資服務,其中課棧網僅為各方提供交易平臺與相關技術服務。
出事后,課棧網的相關負責人也曾對環球美聯的學員表示:“課棧網只是一個平臺,所以出去的錢、劃回來的錢,都不會經過課棧網”。
從上述關系中可以看到,在借款階段,幾家公司之間的關系比較簡單,但是到了還款階段,關系網卻顯得相對復雜了。
在分期還款的憑證中,劉婷發現,她的還款是由通聯支付進行代收,但在電話聯系了通聯支付后,卻得知她的還款并非直接支付給了上海君記,而是先支付給了一家名為“北京豐年微商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企業。
為何學員的還款不是由上海君記直接進行收取,而是先支付給了北京豐年呢?
劉婷的這一筆學費,且不說背后的關系鏈,光是直接涉及的公司就有五家。而復雜的關系網,也使他們追討學費的道路,變得更加不易。
學員學費到底應該誰買單?
在環球美聯事件之前,去年 10 月北京還曾出現過另一起類似事件,培訓機構環球拓業老板跑路。據了解,和環球美聯相似,環球拓業的學員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通過分期的方式支付的學費。
近日,環球拓業事件也終于有了新的進展,東城區法院已受理相關案件的起訴,正式登記立案,而在學員投訴、信訪等相關措施的壓力下,與環球拓業進行教育信貸合作其中兩家銀行招商銀行和浦發銀行同意學員可以停止還款。
然而,當機構跑路后,可以停止還款的案例卻只是少數,大部分的學員在苦苦維權后,等到的答復最多只是可以延期還款,劉婷等人也是如此。此外,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和直接通過銀行進行分期付款相比,通過第三方平臺申請分期的他們所面臨的情況也要相對復雜。
“比如我們問課棧網要解決方案,課棧網負責和我們聯系的人說‘不是我們給方案,是要他們(上海君記)給方案’,但我們提出想要聯系上海君記時,他們卻說,沒有辦公電話,但私人電話不方便給。”劉婷說,課棧網沒法拿主意,他們又聯系不到能做決定的債權人上海君記,這讓他們現在也非常無奈。
此外,劉婷還試著與北京豐年取得聯系,北京豐年的工作人員稱關于學費問題,需要去課棧網查詢,他們并不清楚。“我們和課棧網是分開管理的。”該工作人員如是說。
在《應收賬款債權轉讓通知書》中,有這么一句話:債權轉讓人僅轉讓債權給君記保理,培訓協議項下應由債權轉讓人履行的義務,仍由債權轉讓人向貴方履行,且貴方與債權轉讓人因培訓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均由貴方與債權轉讓人自行解決,君記保理不承擔任何責任。
這也就意味著,一旦培訓機構跑路或者停業,第三方平臺和其合作金融機構,從法律上并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這樣的條款之下,最終這些矛盾都得由學員自行解決。
那么當機構跑路,在貸款提供方不妥協的情況下,學員即使無課可上也不得不為學費“買單”嗎?
那什么情況下學生可以拒絕還款呢?
合同無效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可以撤銷
根據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對方違法犯罪
但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說是刷信用卡分期的形式,那么產生交易的是學生和銀行,所謂的合同雙方便是學生和銀行,不是學生和環球美聯。如果是向 P2P 金融機構進行貸款,一位 P2P 金融機構教育貸款相關負責人員告訴芥末堆,一般這種形式的教育貸款,發生交易的雙方也是學生和 P2P 金融機構,而非學生和培訓機構。
2016年整個教育市場都處于資本寒冬,很多教育機構都由于經營不善或者資金鏈斷裂而破產跑路,3月15日就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了,消費者只要覺得自己被欺騙了,就可以打電話投訴。
除“跑路”外,培訓機構惡意欺詐用虛假信息騙錢也是教育金融所面臨的風險之一,而解決這一問題,也需要通過后臺數據的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