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家發改委牽頭的6部委聯合召開了貫徹落實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專題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地方政府執行2011年對違規高爾夫球場清理整頓文件,2015年6月30日,將是決定全國所有違規球場最終歸屬的時限:要么鏟除,要么漂白。
重申文件精神并非空穴來風,而是在國家政策與地方違建長達10年之久的博弈中,國內的高爾夫球場違禁而上,從2004年的178家增長到現在的587家,另有練習場1183家不計入內,還有一些在建或建成未營業的球場游離在統計之外。十年禁錮,卻成逆勢增長,各地高爾夫球場建設風起云涌肆無忌憚,可見禁令已被架空,可見抵制禁令的力量之強,亦可見高爾夫球場建設有一種“興奮劑”在支撐。
高爾夫球是一項消費昂貴的小眾運動,一直以來被譽為貴族運動,是當前各類體育運動中的“奢侈品”,參與這項運動的大多非富即貴或權力階層。為什么這項“奢侈運動”在禁令之下如雨后春筍般瘋長?為什么體育“奢侈品”越嚴禁越開放?其市場何在?其動力何在?其生存基礎何在?細加分析,不難發現兩個誘因:一是“奢侈運動”散發著腐敗的氣息,觀察消費對象,可有群眾基礎?除了土豪富人一擲萬金為自己貼標簽以示顯貴外,更多的是人情消費與腐敗消費,球場成為不是會所的會所,打球成了官商互惠的新幌子;二是地方政策保護主義在支撐著運動“奢侈品”,一些地方政策為了提高城市品位,加大招商引資,盲目地規劃建設高爾夫球場,以“奢侈運動”場館為城市貼標簽增形象。
回顧“禁高”歷史,第一道禁令可追溯到1993年,當年國務院轉批國家計委文件規定為停緩建設、不宜新建;1997年,中央發文明確要求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和宜農荒地用于高爾夫球場和高檔房地產開發建設。然而時至今日,這個運動“奢侈品”不減反增,足見其背后的“興奮劑”力量之大。如若不能有效鏟除高爾夫球場的“營養”沃土,政令不暢禁令架空或將一再蔓延。
因此,要清理高爾夫球場之患,當有釜底抽薪之策,查清“興奮劑”所在,鎖定違禁的根源,開打反腐、嚴管、懲處的組合拳。要將反腐利劍插入高爾夫球場,肅清那些支撐“奢侈運動”的違法消費源,蕩滌球場里的藏污納垢,讓“奢侈運動”冷下來。同時要嚴肅按照政策要求嚴查嚴管,建立相應的懲處機制,把考核糾違機制落到實處,對陽奉陰違與暗渡陳倉之舉予以嚴厲打擊,讓地方政策不敢再為“奢侈運動”建場立館冒險埋單。
禁令不禁,政策架空,既反映了“禁高”之難,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有關部門的執行力之弱,政策一再打“補丁”,也是執行缺少“興奮劑”之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