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體育局與區教委積極協作,以“利民、惠民”為出發點,以創建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為抓手,以兩項原則為基礎,通過六大舉措,積極推動學校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工作,鼓勵支持多形式、多模式的開放形式,為青少年群體和社區居民提供良好健身場所。
兩項原則:一是制度構架統一。建立統一的朝陽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管理制度,增強青少年體育俱樂部自身造血能力。各俱樂部可根據自身不同情況,選擇相應經營模式,并積極推進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二是管理機構統一。整合制度的基礎上,由朝陽區體育局統一歸口管理,日常工作,由朝陽區體育局群體科負責擔任朝陽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管理工作。
六大舉措:一是制度先行、規范管理。制定《2012年朝陽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工作計劃》、《朝陽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評估辦法》和《朝陽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管理辦法》,規范管理青少年體育俱樂部。二是動員部署、積極推進。區體育局會同區教委召開2012年朝陽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工作部署會,全區42個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主管領導、負責人共約100人參會,積極推動創建工作有序展開。三是成立協會,良性發展。建立朝陽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協會,對全區42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進行全面復查,規范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良性發展,并由協會牽頭,互幫互助,輪流執崗,開展聯誼賽事、活動及培訓等。四是積極宣傳,擴大影響。提高學校體育設施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政府資源的同時,各俱樂部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爭取新聞媒體的支持,加大對俱樂部創建宗旨、目標、意義等方面的宣傳力度,不斷擴大俱樂部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五是創新活動、開展培訓。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組織青少年開展多種形式的體育活動和培訓。根據不同年齡特點,不斷創新活動項目和內容,以適應不同層次青少年參加體育活動的需要。六是小型多樣、廣泛參與。向公眾明示開放的具體時間和辦法,充分利用節假日和雙休日積極組織小型多樣的體育競賽、交流和培訓活動。廣泛吸納周邊青少年學生和社區居民參加俱樂部活動。綜合性俱樂部會員人數一般不少于1000人,活動規模不少于每年20萬人次。單項或小型俱樂部人數不少于500人,活動規模不少于每年10萬人次。保證會員每周參加俱樂部活動2-3次,每次活動在1小時以上。
截止目前,朝陽區共創建青少年體育俱樂部42所,其中國家級15所、區級27所。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開展活動的重點是全民健身,著眼點是青少年廣泛參與,形成規模效益。從中及時發現培養體育后備人材。體育活動項目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正式批準開展的96個體育項目開設,亦可結合各俱樂部的具體條件,廣開競技的、非競技的以及青少年喜愛的民族傳統項目。這些青少年俱樂部為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提供一個良好的平臺,為廣大青少年和社區居民提供優質服務,同時不斷引導社區居民樂于鍛煉、勤于鍛煉、科學鍛煉的社會風氣,進一步推動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及青少年體育俱樂部自身建設工作的開展,促進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在學生、社會中起到的健身示范作用,使廣大青少年和社區居民積極參與體育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