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最大程度地發揮政府投入的社會公共資源的效用,滿足市民對體育活動和健康鍛煉的基本需求,從2013年10月1日開始,安慶市區學校體育場館在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向社會開放,市財政為此投入經費予以保障:
一是對市直開放學校按每年每校2萬元補助標準,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區屬學校,根據學校開放項目及管理情況,每年按不超過2萬元補助標準,由市、區按3:7比例承擔。主要用于學校體育場館維護保養、水電等消耗及因場館開放而增加的管理費用。
二是按每校每年1萬元包干經費,由學校用于不少于2個崗位的管理服務人員補助費,按現行供給渠道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三是對開放工作成績突出的學校,并每年安排10萬元專項資金給予獎補。同時每年安排一定專項經費,為參加活動人員可能造成的意外傷害辦理商業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財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