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莒縣出臺了《莒縣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對全縣學校食堂財務管理進行規范。
突出學校食堂的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要求各學校統一自主經營、統一管理,不得對外承包和租賃經營。學校食堂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學生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學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收支結余只能用于提高學生伙食水平,嚴禁用于補貼教職工伙食費和其他學校公用經費支出。
規范學校食堂采購與資產管理。要求學校食堂物資采購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所購物資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學校必須建立物資采購驗收制度。食堂物資采購回來后,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食堂存貨必須按月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符,并形成財務報表。
規范學校食堂財務收支管理。要求各學校開設學校食堂專戶進行結算,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獨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年終并入大賬”。學校食堂按規定設置會計、出納,會計必須做到按月核算,所有票據必須實行校長,分管校長、經辦人聯簽制度。
規范學校食堂財務報表。要求各學校按月編制“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消除虧損,結余只能用于改善伙食或降低收費標準,不得挪作他用。每月食堂財務收支表于次月10日前上報縣教育局核算中心,寒假和暑假期間,照常報表。
規范學校食堂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要求學校食堂會計檔案資料按要求裝訂成冊,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