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采購改革,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提高政府采購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快政府采購改革的意見。
意見指出,按照簡單優化、方便實用、利于執行的原則,定期梳理并動態管理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簡化集中采購目錄的品目設置,保留通用性強的品目,刪除具有特殊性、使用率不高的品目,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由806項壓減為509項,進一步突出管理重點,方便采購人編制和執行政府采購預算。
按照抓大放小、效率優先的原則,進一步提高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省級采購限額標準在貨物類項目提高到50萬元、服務類項目提高到100萬元的基礎上,將工程類項目采購限額標準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在工程類項目提高到200萬元的基礎上,將貨物和服務類項目由16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切實提高采購效率。
采購人可根據項目特點選擇適宜的采購方式,充分發揮不同采購方式的優勢。對列入集中采購目錄、適合按量歸集需求的通用類貨物,實行批量集中采購方式;對采購需求明確、標準統一且適合省市聯動的通用性貨物,實行省級統一采購、各市分簽合同的方式;對通用性強、標準統一的服務項目,實行定點采購的方式。
按照方便、高效的原則,賦予采購人更多自主權。對緊急采購、涉密采購以及水電暖氣等不具有競爭性的采購項目,經批準后采購人可依法自行組織采購。對采購需求具有相對固定性、延續性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服務項目,在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一次簽訂不超過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購合同。對履約延續性強、頻繁更換服務商成本高或對正常工作開展存在較大影響的服務項目,可經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核準后,續簽原則上不超過5年的服務合同。
賦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更多采購自主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行組織科研儀器設備的采購活動,并自主選擇科研儀器設備類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預算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根據需要自主調整采購項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實行備案制。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要積極落實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擴大中小企業市場份額;貫徹落實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政策,促進實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友好發展的目標;嚴格執行采購進口產品報批制度,支持國內產業發展。研究制定我省扶持創新的政府采購首購、訂購制度,支持創新產品和服務加快走向市場。結合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推動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與發展。
在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服務效能方面,采購人要依法編制、執行政府采購預算,加強需求管理和前期論證工作,確保采購需求合規、完整、明確。按照注重業績、誠實信用、競爭擇優的原則,科學編制采購文件,不斷提高采購結果的綜合性價比。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形成分工有序、權責明確、運行規范的工作機制。
堅持集中采購機構專業化發展定位,引導社會代理機構根據自身特點實行差異化發展。加強對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業水平。建立代理機構綜合評價機制,促進代理機構誠信執業。加強集中采購機構年度考核和社會代理機構年度監督檢查,提高其依法、規范、高效組織政府采購活動的能力。
加強源頭管理,嚴格按照標準和條件把好評審專家庫入口關。加強培訓指導,多渠道開展培訓活動,提高評審專家的整體素質。加強使用管理,政府采購項目原則上應當從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評審專家分庫中隨機抽取評審專家,實現系統隨機抽取、自動語音通知、名單加密保存。加強評價管理,建立評審專家多方評價機制,引導專家自律。加強出庫管理,及時將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能勝任評審工作的專家清理出庫,提升評審專家庫整體質量水平。
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電子監管交易系統,將監管要求、制度規定、服務措施嵌入系統中,各政府采購參與主體同平臺辦理業務,以信息化促進政府采購活動標準化、規范化、便捷化。暢通供應商救濟渠道,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質疑。財政部門要按照依法依規和公平公正原則,及時處理供應商依法提起的投訴,維護公共利益和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