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國江西網記獲悉,為進一步做好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工作,努力改善辦學條件,消除校舍安全隱患,江西省先后下達2016年校舍維修改造中央專項資金7.08億元,用于支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舍及其附屬設施的日常維修、重建和抗震加固等方面。
據悉,各地需足額落實配套資金,按輕重緩急的原則,優先安排校安工程規劃內抗震設防不達標校舍的抗震加固,D級危房拆除重建,以及局部嚴重影響安全的C級危房維修改造。已納入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中央資金規劃的學校不能納入。
專項資金安排的學校,必須是經當地布局調整且保留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其他類別的學校不得安排。各地要通過重建、維修改造、抗震加固等方式,逐步消除農村中小學校舍危房,滿足國家規定的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綜合防災要求和校舍建設標準。
江西省財政廳還要求各地切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顚S?,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做到中央資金和地方資金統一管理,分賬核算,按進度撥款。不得頂替原有投入,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和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