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追加2016年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轉移支付資金15.26億元,核定2016年總額50.85億元(2015年已提前下達35.59億元)。其中核定公用經費48.99億元,補助寄宿生生活費1.86億元。
今年1月,山東省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貫徹國發〔2015〕67號文件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魯政發〔2016〕1號),自2016年起,調整完善我省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用2年的時間,建立統一的、各級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主要內容包括: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鞏固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等。實施步驟如下:自2016年春季學期起,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于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在此基礎上,對城鄉公辦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繼續落實不足100人的農村公辦規模較小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政策;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政策。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繼續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和在校寄宿生15%的覆蓋面,發放生活費補助。自2017年春季學期起,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政策,將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范圍統一擴大到在校寄宿生的30%。2017年,進一步提高農村規模較小學校的經費保障水平,對農村超過100人不足200人的規模較小的學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經費。以后年度,根據義務教育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適時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相關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