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設項目進行檢查驗收及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各相關院校: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加快職業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豫政〔2012〕4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轉發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豫政〔2012〕7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我省于2012年啟動實施了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設計劃,每批立項建設學校(以下簡稱項目院校)的建設周期為2年。為加強對項目院校的管理,檢驗項目院校的建設情況,督促項目院校扎實開展內涵建設,按照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設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決定開展項目院校建設情況檢查,并結合第一批和第二批項目院校驗收情況增補部分職業院校開展項目建設?,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項目院校建設終期檢查驗收工作
(一)檢查對象
1.豫教職成〔2013〕161號文件公布的第二批項目院校(國家高、中職改革發展示范校和經批準延期驗收的院校除外)。
2.第一批項目院校中未通過終期檢查驗收和經批準延期驗收的院校。
(二)檢查依據
1.《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轉發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豫政〔2012〕70號)。
2.經省管理辦批復的項目院?!督ㄔO任務書》和《實施方案》。
(三)檢查內容
1.檢查項目建設進展與質量效果。主要檢查項目院校是否按照豫政〔2012〕70號文件要求開展建設,建設計劃是否根據批復的《建設任務書》與《實施方案》推進,項目院校的整體建設目標是否實現。重點檢查項目建設的相關佐證材料,購置或建設的硬件設備設施,建設任務完成的質量和效果。
2.檢查項目資金籌措及使用情況。主要檢查項目院校是否按照批復的《建設任務書》籌措和使用項目資金(含配套資金)。重點檢查項目資金(含配套資金)的投入、使用情況及是否存在建設資金違規使用、項目外包等情況。
(四)檢查驗收程序
本次檢查驗收按照“項目學校自查、省轄市(省直管縣)復查、省級驗收”的程序進行。
1.項目學校自查。項目學校于2016年6月24日前結束自查工作。自查工作結束時,項目學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將自查報告報送至省轄市(省直管縣)項目管理辦公室(省屬學校報告送至主管廳局),高等職業院校報送至教育廳高教處。
2.省轄市(省直管縣、主管廳局)復查。省轄市(省直管縣)項目管理辦公室、主管廳局組織相關專家對所屬項目學校的建設情況進行復查,并形成復查報告,連同項目學校的自查報告于2016年7月1日前報送。中職學校報送至教育廳職成教處,技工學校報送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
3.省級終期檢查驗收。省管理辦組織專家組在審閱各項目學校自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和省轄市(省直管縣、主管廳局)復查報告的基礎上,入校進行實地檢查驗收。具體入校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五)入校檢查的主要環節
1.聽取匯報。聽取項目院校關于開展品牌示范院校(或特色院校)建設工作完成情況、資金籌措及使用情況和各項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的匯報。
2.實地查驗。對照項目院校的《建設任務書》和《實施方案》,實地查看項目院校各項建設工作,特別是辦學條件建設任務的完成質量和效果。
3.審閱材料。對照項目院校的《建設任務書》和《實施方案》,審查項目院校品牌示范院校(或特色院校)建設工作的各項材料,重點驗收檢查建設任務的完成情況及質量效果、審查建設資金是否按建設進度足額配套、是否存在建設資金違規使用情況。
4.綜合評議。在聽取匯報、實地查驗、審閱材料的基礎上,專家組對項目院校的建設工作進行綜合評議。
(六)檢查結果應用
對通過終期檢查驗收的第一批、第二批項目院校,授予“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或“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院校”稱號并掛牌;對未通過終期檢查驗收的項目院校,兩年內取消職業院校建設相關專項資金申報資格。
(七)有關要求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相關部門、主管廳局和有關項目院校要高度重視本次檢查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豫政〔2012〕70號文件和批復的《建設任務書》、《實施方案》認真對照檢查,及時總結項目建設中的經驗和建設成果,加大推廣力度。
二、第三批項目院校建設中期檢查督導工作
(一)檢查對象
教職成〔2014〕798號文件公布的第三批項目院校(國家中、高職改革發展示范學校除外)。
(二)其它事項
1.檢查依據、檢查內容、檢查驗收程序、入校檢查主要環節同第二批項目院校建設終期驗收檢查工作的要求。
2.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當地和我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項目建設工作專家的作用,切實指導各項建設任務按要求落實到位,督促相關院校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3.各項目院校要積極配合專家組入校督導檢查,認真做好項目建設的階段性總結,截至檢查之日,各項目院校建設任務完成比例應達到80%以上。
4.本次督導檢查重在指導、重在總結經驗、重在查找問題和不足,為順利完成終期檢查驗收奠定基礎。專家組將在對項目院校建設工作進行綜合評議的基礎上,總結項目院校的建設經驗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見,指導項目院校開展下一步的建設工作。檢查結束后,各項目院校要按照專家組提出的整改意見,積極開展整改,確保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
三、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品牌示范學校和特色學校增補工作
(一)增補對象
尚未納入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設行動計劃的獨立設置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職業學校、技工學校)。
(二)名額分配
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可以根據本地已有項目學校情況和中等職業學校布局調整情況進行申報,各省直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所屬項目學校情況進行申報,各地最多申報2所項目學校。
(三)申報條件
符合《河南省教育廳關于申報2012年度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設計劃項目的通知》(教職成〔2012〕743號)中“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品牌示范學校建設計劃項目遴選條件”或“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特色學校建設計劃項目遴選條件”的要求。
(四)有關要求
1.申報學校需填寫上報《河南省中等職業教育品牌示范(特色)學校建設計劃項目申報書》。填寫時,除有關數字、材料和信息的截止時間修改為2016年6月30日外,其余均按照教職成〔2012〕743號文件的要求執行。
2.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補充申報報告需同時加蓋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和發展改革等四部門的公章。各省屬學校申報報告需加蓋主管廳局公章。
3.申報材料紙質版請于2016年7月20日之前送至省教育廳職成教處D822房間,電子版發至郵箱69691878@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聯系人
教育廳職成教處聯系人:魏 恒,0371-69691878。
教育廳高教處聯系人:焦 陽,0371-69691869。
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聯系人:李 哲,0371-69690108。
財政廳教育事業處聯系人:孫德才,0371-65808606。
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