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術中心關于組織實施教室燈光改造項目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16〕61號
各設區市教育技術中心:
根據《2016年全省教育技術工作要點》,現就組織實施教室燈光改造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裝備目標
按照《中小學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為全省縣鎮和農村中小學校改造10000個普通教室燈光照明設備,改善照明環境,保障學生健康成長。
二、補助對象
全省縣鎮和農村中小學校。
三、經費安排和補助辦法
項目共投入專項經費3000萬元,由省級財政全額補助。
根據各地縣鎮和農村中小學校學生數,結合財政轉移支付系數因素確定設區市補助數量和金額(附表1),縣(市、區)具體數量由設區市教育技術中心根據當地實際統籌安排。各地原則上應適當向省教育技術裝備規范管理示范縣(市、區)傾斜,以充分發揮其引領示范作用。往年裝備項目未按計劃推進應用的地區和學校酌情扣減補助。
四、裝備內容
更換普通教室燈具和光源,包括教室燈和黑板燈。經研究,本次改造項目全部采用熒光燈。其中教室面積不大于50平方米的每間裝備6套教室燈,教室面積大于50平方米(不大于75平方米)的每間裝備9套教室燈;黑板寬度不大于3.6米的每間裝備2套黑板燈,黑板寬度大于3.6米的每間裝備3套黑板燈。
五、申報要求
(一)申請改造的教室須為縣鎮或農村中小學校照明環境不達標的普通教室,照明電路負荷不小于25W/m2。
(二)改造教室相對集中,以學校為單位對所有普通教室進行整體改造,向薄弱地區和學校傾斜。
(三)學校應妥善處理原有燈具和光源,有詳細處理方案,防止浪費。
(四)各地組織學校自主申報并通過審核的方式遴選確定受益學校。
六、項目實施
(一)項目施工包括教室原有燈具和光源的拆除,新燈具和光源的安裝。如需電線、線槽鋪設等改造,由學校在項目施工前自行解決。
(二)項目由省教育技術中組織實施政府采購,由學校和縣(市、區)教育技術中心負責驗收,省教育技術中心統一結算。
(三)項目所含設備資產由省教育技術中心調撥至各受益學校,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管理。
七、其他
(一)教室燈光改造項目是省教育廳2016年度為民辦實事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項目受益學校申報和審核,指導、督促學校做好基礎環境建設工作。
(二)請各設區市于2016年6月30日前將受益學校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省教育技術中心。聯系人:陶老師,聯系電話:0571-87880813,電子郵箱:tqw100@163.com。
附件:1.教室燈光改造項目補助表http://www.zjedu.org/upload/201606/201606130843513966.doc
2.教室燈光改造項目受益學校匯總表http://www.zjedu.org/upload/201606/201606130844038374.doc
浙江省教育技術中心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