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校園不良網絡借貸平臺的監管和整治,教育和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近日,教育部辦公廳、中國銀監會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省教育廳昨日下發文件要求省內各高校抓好落實。
《通知》指出,隨著網絡借貸快速發展,一些P2P網絡借貸平臺不斷向高校拓展業務,部分不良網絡借貸平臺采取虛假宣傳的方式和降低貸款門檻、隱瞞實際資費標準等手段,誘導學生過度消費,甚至陷入“高利貸”陷阱,侵犯學生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
《通知》明確,各高校要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聯合銀監局等相關部門密切關注網絡借貸業務在校園內的拓展情況。高校輔導員、班主任、學生骨干隊伍要密切關注學生異常消費行為,及時發現學生在消費中存在的問題。
同時,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實時預警機制,及時發現校園不良網絡借貸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問題,及時分析評估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潛在的風險,及時以電話、短信、網絡、校園廣播等形式向學生發布預警提示信息。此外,還要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應對處置機制,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未經學校批準在校園內宣傳推廣信貸業務的不良網絡借貸平臺和個人,第一時間報請金融監管部門、公安、網信、工信等部門依法處置。
以下是《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