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生活污水的處理技術,簡單地說,指為使排入某一水體的污水達到再次利用的水質要求,而通過一定的科學方法將污水中對生活或環境有害的物質進行清除、降解或無害化處理,使這些污水變成能夠再被人們利用的技術。
一直以來,我國污水處理的重點是大中城市,對農村污水處理研究工作的重視是從20世紀80年代末期開始的。農村數量多、規模小、集聚散、地形雜,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受村莊的分布狀況、經濟水平、技術力量、生活方式等許多因素的影響,不可能按照統一的固定模式處理村莊的生活污水。
目前,農村生活污水的處理模式、形式和名稱多種多樣,其常用技術從工藝原理上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以厭氧發酵為核心的生物處理技術,污水中的大部分有機物經厭氧發酵達到凈化目的,常用的有生活污水凈化沼氣池和地埋式無動力生活污水處理裝置等;
第二類是以土地處理為主的處理技術,它是利用土壤過濾、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的原理有效處置污水,常用的有人工濕地處理系統、慢速土地滲濾處理系統等;
第三類是穩定塘技術,該技術主要利用菌藻的共同作用來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其發展工藝有高效藻類塘等。
第三類處理方式可以分開使用,也可以根據需要將兩種具體處理方法結合在一起,如兼氧接觸氧化與土地滲濾聯合、滴濾池與人工濕地組合等,以提高污水處理的出水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