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中國現代教育裝備》雜志2014年第1期(總第185期)刊登了北京工業大學周亮、張宇老師的文章《探索高校招標采購視域下構建制度籠子的路徑》。文中,作者從高校招標采購領域著眼,通過分析權力運行中易引發腐敗環節及招標制度建設的現狀,提出通過完善制度根基、環境、結構等對策。剛性化制度的執行,為實現制度管用及監督的科學化,為有效防控招標采購領域中的廉政風險提供有益借鑒。
高校作為國家教育事業的主導者,向社會輸送人才的主要機構,本應是一片凈土,但近年來各種腐敗現象不斷滋生,呈現多發的態勢,正在玷污這一片凈土。以北京市為例,2008年至2012年期間,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教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68件97人。教育領域“七大關口”(高等教育領域招生錄取、基建項目、物資采購、財務管理、科研經費、校辦企業、學術誠信)中,物資采購在高校違紀案例中位居第二,物資采購領域中存在的廉政風險已然成為重點防控之一。
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講話做了很好的詮釋,“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1 高校招標采購過程中廉政風險的表象
從高校招標采購的具體工作實踐中,我們發現,在招標采購的需求確定、方式選擇、業務代理、專家評審、合同簽訂及履約驗收等關鍵工作環節中,存在著一些值得關注的廉政風險。
2 高校招標采購制度建設現狀分析
該文認為,高校招標制度普遍存在的問題分為以下幾方面:
2.1 立法層面不規范
以招標管理辦法為例,大多數高校在制定總則時,過于籠統,只說明了執行辦法中依據的上位法和既定的目標。
2.2 組織機構不明確
有的招標管理辦法在機構設置上,只規定牽頭單位和協調小組,對職責進行了簡單的表述。
2.3 具體操作性不強
2.4 執行缺乏透明和剛性
制度籠子的價值在于透明,避免暗箱操作。大多招標采購制度中,只在總則中描述了招標采購業務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至于以什么方式遵循,少有指導性的規范,更未強調“制度+科技”的形式和利用信息化技術反腐的重要性,制度的剛性化執行難以得到保障。
2.5 未能與時俱進
3 完善招標采購制度籠子建設的對策與建議(從略)
更多詳情請見《中國現代教育裝備》雜志,2014年第1期(總第18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