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近日,江西省財政廳、教育廳下發了《關于下達2011年學前教育校舍改建類項目專項資金的通知》(贛財教[2011]301號)和《關于批復2011年農村學前教育項目》(贛財教[2011]299號)的通知,通知對農村學前教育項目專項資金進行了安排。以下是通知全部內容:
各設區市教育局、財政局:
日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下發了《關于下達2011年學前教育校舍改建類項目專項資金的通知》(贛財教[2011]301號)和《關于批復2011年農村學前教育項目》(贛財教[2011]299號),對2011年學前教育校舍改建類項目(以下簡稱“校舍改建類”項目)和農村學前教育項目(以下稱為“省民生工程”項目)專項資金做出了安排。為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項目管理,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財教[2011]405號)、《關于印發<支持中西部地區利用農村閑置校舍改建幼兒園實施方案>的通知》(財教[2011]406號)和《關于印發<支持中西部地區農村小學增設附屬幼兒園實施方案>的通知》(財教[2011]407號)精神,現就做好項目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項目管理
“校舍改建類”項目是指從2011年開始,用3年時間,中央財政支持中西部農村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包括“農村閑置校舍改建幼兒園項目”和“農村小學增設附屬幼兒園項目”。“農村閑置校舍改建幼兒園項目”選擇農村閑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資源改建成幼兒園,保證園舍的安全,配備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設施設備等。按照擬改建的閑置校舍面積、新增入園幼兒數和每平方米500元的測算標準,中央財政補助60%,地方配套40%。“農村小學增設附屬幼兒園項目”依托當地農村小學或教學點現有富余校舍資源,增設附屬幼兒園,進行功能改造,配備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設施設備等,滿足基木辦園需要。中央財政按照每班5萬元的標準對增設附屬幼兒園予以一次性補助。
“省民生工程” 項目是指2011年省“民生工程”中安排的資金,主要用于建設一批鄉鎮示范性幼兒園,幫助一批普惠性農村民辦幼兒園添置設備,進一步完善均衡發展、布局合理、辦園規范、質量合格的農村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各地教育局、財政局必須高度重視,加強管理,認真實施好這兩類項目,將其作為落實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重點工作,統籌規劃,立足鄉鎮,覆蓋村組,著力保障留守兒童入園,使農村適齡兒童能夠享有公平的學前教育機會,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程度。
二、加強指導,確保項目建設質量
(一)嚴格執行規劃。對于“校舍改建類”項目,各地須按照已制定的《中西部地區農村閑置校舍改建項目建設規劃》,認真組織實施。按照《關于下達2011年學前教育校舍改建類項目專項資金的通知》(贛財教[2011]301號)確定的項目,確保建設一所,合格一所。原則上不得調整已規劃項目,對確需調整的項目,需由當地教育局、財政局在2012年3月20日前報設區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核、匯總后,報省教育廳、財政廳批準后方能實施。各地須按照項目規劃,落實承諾配套資金,確保資金到位。配套資金的落實情況將作為省廳今后年度分配學前教育項目資金的重要因素。
(二)周密安排建設進度。2011年“校舍改建類”和“省民生工程”建設項目須于2012年7月底前全面完工,做好園舍、場地的改造以及設施、師資的配備工作,2012年9月投入使用。各設區市教育局要加大檢查力度,督促各地加快建設進度。各地需統籌安排進度,抓緊實施項目,確保2012年秋季正式招生開學。項目實行進度月報制度,從2012年2月起,每月20日前各設區市教育局需向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提交項目建設進度表(見附件一、二、三)。其中,附件一、二為“校舍改建類”項目建設進度表,附件三為“省民生工程”示范性農村幼兒園建設進度表。從3月起,省教育廳將組織人員,對項目資金量較大的縣進行過程督查。
(三)確保工程質量。各地要對納入建設項目的閑置校舍先進行排查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按照幼兒園保育教育對園舍的功能要求,制定改建方案,并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施工。按照“安全適用”的原則,堅持質量標準,達到抗震防災要求以及當地制定的基本辦園標準,具備衛生保健、保育教育等基本功能。同時,要厲行節約,不得建設超標準、高收費幼兒園。
(四)合理配置設備。各地須按照規劃項目的設備投入預算購買設備,不得調減和挪用。2011年“校舍改建類” 和“省民生工程”項目幼兒園設備配備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實行政府統一采購。省教育廳將會同省財政廳另文下發設備采購辦法及目錄,各縣(市、區)教育局須于2012年3月啟動設備采購工作,8月前完成。
(五)認真檢查驗收。項目實施完成后,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逐園評估驗收;各設區市教育局要逐縣進行評估驗收。省教育廳、財政廳于2012年8月組織人員進行抽查。項目抽查情況將作為今后年度學前教育項目資金安排的因素。
三、強化監督,確保項目資金使用績效
項目專項資金??顚S?,資金支付接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確保資金及時、規范、安全和有效使用。各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嚴格執行項目預算,及時按照工程進度撥款,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土建項目應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管理,實行工程預決算制度,嚴格控制項目建設成本。
各設區市財政、教育部門要建立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確保專項資金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要建立資金“誰使用、誰負責”的制度,對經費安排使用、項目進展、政策效果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對違法違紀行為要依法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責任。做好財務信息公開,自覺接受審計。監察部門以及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省教育廳、財政廳設立監督電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電話:0791-86765132,省財政廳教科文處電話:0791-87287631。
通知原文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2/02/20120214095232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