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據新華網近日消息,從自治區財政廳了解到,截至今年12月10日,新疆6.662億元農村義務教育“其他債務”全部化解完畢,這意味著新疆已全部償清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歷史負債。
所謂農村義務教育“其他債務”是指,在“普九”達標后,新疆農村中小學校布局調整、寄宿制學校的建設,以及教學儀器、圖書、消防、抗震、遠程教學等新的達標項目所產生的債務。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新疆在地方財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采取舉債建設的方式,基本實現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目標。由于學?;窘ㄔO投入和教育裝備投入過大,施工單位所墊支的資金及利息無法及時結算,從而形成了“普九”債務。
國務院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底,新疆已鎖定的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規模為15.5億元,主要用于校舍等基本建設,占全部債務的91%。
從2006年起,新疆就開展了自主“化債”試點,在做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的同時,還著手清理其他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為全面準確掌握和監控債務的清理化解情況,新疆建立了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監管系統,將各地債務的相關信息全部錄入監管系統,并將實行網上動態監控管理。
針對和田、喀什地區以及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財政特別困難、難以配套投入的特殊情況,自治區對南疆三個地州及所屬縣市不要求其配套投入償債資金,所需資金全部由自治區財政“兜底”。為調動各地的化債積極性,自治區還安排一定的獎補資金,鼓勵地州市縣加快工作進度。
今年11月,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要求,新疆各級財政已將自治區補助資金和各地墊付資金及時打入了化解債務中央特設專戶,做好了各項化債工作準備。截至12月10日,54個化債縣市全部召開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兌付大會,將償債資金通過特設專戶支付到了債權人手中,化解債務項目1907筆,涉及債權人17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