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據中新網消息,云南省法制辦本月10日公布了《云南省民辦教育條例(草案)》,并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按照《條例(草案)》的規定,云南省民辦學校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于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不得挪作他用。其中,要求民辦學校應當從扣除辦學成本、應當繳納稅款后的凈收益資金中,按照不低于年度凈資產增加額或者凈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窘ㄔO和添置教學設施設備。
消息稱,按照《云南省民辦教育條例(草案)》消息,在收費方面,民辦學校應當根據辦學成本,合理確定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實施學歷教育的,報價格行政部門批準并公示;實施非學歷教育的,報價格行政部門備案并公示。民辦學校向學生收取的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等,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民辦教育收費的規定執行。民辦學校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于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不得挪作他用。此外,民辦學校應當從扣除辦學成本、應當繳納稅款后的凈收益資金中,按照不低于年度凈資產增加額或者凈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用于學?;窘ㄔO和添置教學設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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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持、資金支持一直是民辦教育機構得以發展的重要依靠。按照《條例(草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民辦教育的扶持力度,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民辦學校辦學、示范性民辦學校的建設、新建和擴建項目貸款貼息和表彰獎勵等??h級以上人民政府通過財政貼息等方式,鼓勵金融機構開展針對民辦學校的貸款業務,引導商業保險資金支持民辦教育事業。民辦學??梢酝ㄟ^投資、合作、貸款等方式籌措辦學經費,可以用收費權質押或者非教學設施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條例(草案)》明確,民辦教育用地屬于公益性事業用地??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確需新建、擴建民辦學校的用地納入土地利用計劃管理,依法保障其用地需求。在鄉村舉辦民辦學校的,可以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也可以是國有建設用地。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民辦教育用地,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其他民辦教育用地,可依法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