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生物教學使用的J4112型兔消化系統標本。
1 產品特征
1.1 標本由體重不小于2509的家兔制作。
1.2 消化系統等有關器官均從體腔中摘出;頭和2~3節頸椎作矢狀切(不包括舌、喉頭、會厭軟骨);棄其左側和鼻中隔,保持頭部右側與呼吸道、食管等的自然連接;保留頭部外側面的皮、毛和外耳。
1.3 頭外側向襯板,示消化系統的口、齒、口腔、舌、咽、食管、胃、小腸、盲腸、結腸、直腸、肛門、肝、膽囊、肝管、膽管、膽總管、胰腺、胰管和唾液腺;呼吸系統的外鼻孔、呼吸道、喉頭、會厭軟骨和部分氣管。
2 技術要求
2.1 應符合JY143—82《動物浸制標本通用技術條件(試行)》的規定。
2.2 消化管消化腺等在襯板上展開,其相互關系應清楚自然,排列勻稱。
2.3 在頭的矢狀切面上應顯示上鼻甲、篩鼻甲、腦硬腭、軟腭、咽與呼吸道和消化道的關系、唾液腺部顯示左則的舌下腺、右側的頜下腺和部分耳下腺及上、下頜上的門齒各一個。
2.4 二十指腸袢展開,示袢內的腸系膜和胰腺,胰管僅顯露進入二十指腸袢返回部之一小段。。
2.5 各肝葉應完整地展示在襯板的左側,分別顯露膽總管與膽管、肝管和二十指腸的關系,肝管至少顯示一條。
2.6 膽囊應充盈,必要時注入綠色膠液,保留的氣管長度不應小于30mm .
2.7 盲腸內的糞便應沖凈,注入透明劑,使其充盈,并隱見盲腸內呈螺旋形突起的皺褶。
2.8 盲腸上應顯示蚓突及大,小腸與盲腸的關系,包括淋巴囊和盲腸小泡。
2.9 直腸的末段應垂直,其兩側可附直腸腺一對。
2.10 標本具下列一項時為二級品:
a.器官有較明顯變形或有較明顯的配接痕跡,不超過兩處;
b.膽囊癟縮;
c.缺舌下腺或耳下腺;
d.胰腺尚未發育成熟,但形態較清楚;
e.胰管不明顯;
f.姿態欠佳。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教委教學儀器研究所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教委教學儀器研究所生化地室和武漢教學儀器廠聯合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