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據中國教育報消息,福建省政府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大財政教育投入加強經費管理的意見》提出,從今年起,將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例從1%提高到2%,就地繳入省級金庫,專項用于發展教育事業,并從各地土地出讓金凈收入中按比例足額計提教育資金。
福建要求,各市、縣(區)要從當年出讓國家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等支出后余額10%的比例,計提教育資金,用于改善教育辦學條件。同時,全省財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預算支出比重到2012年須達到21%,2010年比重未達到21%的市、縣(區),今明兩年每年至少提高一個百分點。
在支出上,福建將逐步提高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撥款水平,力爭2012年達到國家要求每生每年1.2萬元,并于2012年基本化解高校債務風險。今明兩年,各地每年地方教育附加增量一半以上用于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今年起,福建還加大對原中央蘇區縣和革命老區縣教育扶持力度,省級財政對原中央蘇區縣的補助標準與中央補助標準相比,低的調整為中央補助標準,高的維持現有標準,相同的在現有標準基礎上增加10個百分點,但補助后的標準最高不超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