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腦干模型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本標準適用于人體解剖學、生理學教學使用的腦干模型。
2 引用標準
JY 0001 教學儀器產品一般質量要求
JY 0002 教學儀器產品的檢驗規則
JY 0026 教學儀器和教學設備產品型號命名方法
3 產品型號
3.1 產品型號的組成及形式執行JY 0026的規定。
a.產品型號的分類代號為SM;
b.產品名稱的拼音字頭為NG;
c.特征代號以采用材料的拼音字頭表示,如F表示復合材料,S表示塑料。
d.規格以模型的高度表示。
3.2 型號示例:SM-NG-S-250,表示采用塑料高度為250mm的腦干模型。
4 技術要求
4.1 產品為腦干模型,由間腦、中腦、腦橋和延髓組成。產品應采用硬塑料或復合材料制作,不應采用軟塑料。高不小于250mm,固定于底座上。
4.2 腦干腹側面示垂體、漏斗、灰結節、乳頭體、十一對腦神經和部分頸神經。
4.3 腦干背側面示松果體、丘腦枕、下丘壁、四疊體、內側膝狀體、外側膝狀體、第四腦室和滑車神經。
4.4 延髓形似圓錐體、腹側面示前正中裂、錐體、橄欖和舌下神經根絲、下端與脊髓交界處示椎體交叉;外側溝內示舌咽、迷走、副神經和第一對頸神經的根絲;背面示 后正中溝、薄束、薄束結節、楔束和楔束結節。 4.5 腦橋腹側面示基底溝、橫行的纖維隆起、三叉神經、運動根和感覺根以及位于橋延溝內的展神經、面神經和前庭蝸神經根。在背側與小腦中腳作橫斷,示小腦中腳和 楔狀結節上外側的中腦下腳。
4.6 示菱形窩及其窩底的形太結構,閂下凹,最后區、蘭斑也應顯示清楚。
4.7 中腦腹側面示大腦腳及動眼神經根。背側面應示小腦上腳、四疊體(上丘、下丘)及滑車神經。
4.8 除執行JY 0001第9章的規定外,模型上各部位或器官均應貼名簽或號簽.如貼號簽時必須有與號簽相對應的號簽注解,貼在不影響觀察模型結構的地方.
4.9 本模型下列部位貼名簽名簽或號簽:間腦、腦橋、延髓、松果體、四疊體、腦橋臂、腦垂體、乳頭體、視神經、動眼神經、滑車神經、三叉神經、展神經、面神經、位聽神經、舌咽神經、迷走神經、副神經、舌下神經。
4.10 產品應能適應氣溫在-25℃和40℃的環境條件下運輸和貯存。
4.11 產品的整體性能執行JY 0001第4.1~4.6、4.8、4.10和4.11等條的規定。
4.12產品的結構執行JY 0001第5.1、5.3、5.4、5.7、5.21和8.1~8.5等條的規定。
4.11 產品外觀執行JY 0001第6章的規定。
4.12 產品應能在距地面1m高處自由下落,不得破裂和變形。
5 試驗方法
5.1 本標準的尺寸,用精度不低于1mm的量具檢驗,其它要求憑感管檢驗。
5.2 本標準中4.10條的高低溫試驗:分別在高低溫箱中降溫至-25℃貯存4h,和升溫至40℃貯存4h,然后都恢復室溫,試驗后的樣品能達到本標準的全部技術要求。
5.3 本標準的4.14條破裂試驗:將產品置于距水泥地面1m高處使其自由下落,不發生破裂或變形。
6 檢驗規則
6.1 產品的檢驗分類產執行JY 0002第3.2條的規定。
6.2 交收檢驗執行JY 0002第4章的規定,檢驗項目為本標準的第4.1~4.9條和JY 0001第8.1~8.5條的規定。
6.3 例行檢驗執行JY 0002第5章的規定。
6.4 監督檢驗及抽樣執行JY 0002第6章和第3.3條的規定。
6.5 檢驗的合格判據除執行JY 0002第3.4條的規定外,凡不符合本標準第4.1~4.9條中之一者產品為不合格。
7 標志、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
執行JY 0001第9章的規定。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全國教學儀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國家教委教學儀器研究所和寧海教學儀器廠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宋美倫、鐘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