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J2113型液體內部壓強演示器。
1 產品的基本性能
1.1 本儀器與微小壓強計配套,供中學物理作液體內部壓強演示實驗用。
1.2 本儀器由承壓盒、支桿、膠管和膠膜等組成。
1.3 使用環境溫度:0~40℃
1.4 重量約85g。
2 技術要求
2.1 承壓盒的內徑φ36mm,轉軸孔徑φ4mm,孔的軸線通過盒口中心并與盆口在同一平面里,允許偏差為0.5mm。
2.2 膠管內徑6mm,壁厚不少于lmm,長度不少于600mm。
2.3 支桿由φ4低炭鋼制成,一端彎角為90±1°,表面鍍鉻。
2.4 當微小壓強計U型管內徑為φ5mm,承壓盒在液體里的深度每改變50mm時,微小壓強計顯示的液面差的變化不小于35mm。
2.5 在液深100米處,承壓盒旋轉在任何位置,微小壓強計的液面差的變化不大于4mm。
2.6 承壓盒在液深100mm處,經30分鐘后,微小壓強計的液面差不應有明顯的變化。
2.7 產品除符合本標準外,還應符合JY26-79《教學儀器產品一般質量要求(試行)》第一~三章的有關規定。
3 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3.1 測量承壓盒軸孔的軸線與盒口中心和平面的相對位罩,用平臺、游標高度尺,測得的結果,應符合2.1條的要求。
3.2 將產品與內徑為5mm的微小壓強計配接,然后分別置于水下50mm、100mm和150mm的深處,記下各次微小壓強計液面差的變化,其差值應符合2.4條的要求。
3.3 在液深100mm處,承壓盒旋轉360°的過程中,內徑為φ5mm的微小壓強計液面差慚變化應符合2.5條的要求。
3.4 將產品與內徑為φ5mm的微小壓強計配接,然后置于水下100mm處,維持30分鐘后,微小壓強計所顯示的液面差不應有明顯的變化。
3.5 檢驗規則按照Y27-79《教學儀器產品的檢驗規則(試行)》的有關規定進行。
4 標志、說明書、包裝、運輸和保管
4.1 膠膜和膠管應放于干燥處,避免高溫,涂滑石粉保存。
4.2 其它應符合JY26-79第六章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