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教學用光具座的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普通物理光學實驗及應用物理光學實驗使用的光具座。
2 引用標準
GB 321 優先數和優先數系
GB 1183 形狀和位置公差 術語及定義
GB 1958 形狀和位置公差 檢測規定
ZB Y002 儀器儀表運輸、運輸貯存基本環境條件及試驗方法
JY 0001教學儀器產品一般質量要求
JY 0002 教學儀器產品的檢驗規則
JY 0026教學儀器和教學設備產品型號命名方法
SG 166 鋼卷尺
3 術語
3.1 縱向:Longitudinal direction
與導軌長度相平行的方向
3.2 橫向:Transverse direction
在水平面上與導軌縱向垂直的方向。
4 產品分類
4.1 產品按導軌橫截面形狀分為矩形和三角形(頂角60°)兩種型式。
4.2 產品以導軌有效長度為主參數,形成系列(見表1)。
表1 mm
導軌有效長度 | 500 | 750 | 1000 | 1250 | 1500 | 2000 | 2500 |
4.3 產品型號的組成和形式執行JY 0026的規定。
a. 產品分類代號為G;
b. 產品名稱漢語拼音字頭代號為GZ;
c. 產品特征代號為J代表矩形,S代表三角形;
d. 型號中規格部分以主參數的1/10表示。
4.4 型號示例
例1:G—GZ—J—150表示導軌有效長度為1500mm的矩形導軌光具座
例2:G—GZ—S—200表示導軌有效長度為2000mm的三角形導軌光具座
4.5 成套光具座應包括導軌和表2所列的附件。
表2
序 號 | 名 稱 | 數 量 | 序 號 | 名 稱 | 數量 |
1 | 滑 座 | 5 | 6 | 激光器支架 | 1 |
2 | 橫向可移滑座 | 2 | 7 | 彈簧夾片屏 | 1 |
3 | 可調單縫 | 1 | 8 | 物 屏 | 1 |
4 | 透 鏡 架 | 4 | 9 | 像 屏 | 1 |
5 | 測微目鏡夾 | 1 | 10 | 延 伸 架 | 1 |
5 技術要求
5.1 工作條件
5.1.1 環境溫度0~40℃。
5.1.2 相對濕度不超過85%。
5.1.3 導軌的最大負載為100N。
5.2 導軌
5.2.1 導軌在垂直面內和水平面內的直線度公差不大于表3的規定。
表3 mm
導軌有效長度 | 500 | 750 | 1000 | 1250 | 1500 | 2000 | 2500 |
在垂直面內和水平 面內的直線度公差 | 0.06 | 0.08 | 0.10 | 0.12 |
5.2.2 導軌兩工作面角度偏差±10`。
5.2.3 導軌中部加100N負載時,其中部下沉的變形量不大于表4的規定。
5.2.4 導軌的非工作面應防銹處理。
5.3 滑座和橫向可移滑座 align=center style=text-align:center>表4
導軌有效長度 | 500 | 750 | 1000 | 1250 | 1500 | 2000 | 2500 |
中部下沉變形量 | 0.03 | 0.06 | 0.10 | 0.12 |
5.3.1 滑座插孔直徑為φ10+0.0220mm.
5.3.2 滑座插桿垂直升降范圍:0~10mm。
5.3.3 橫向可移滑座對稱于導軌縱向軸線左右移動的距離不小于5mm。
5.3.4 滑座插孔與導軌縱向垂直度誤差每100mm不大于0.20mm,橫向垂直度誤差每100mm不大于0.10mm。
5.3.5 滑座插孔中心線與導軌中心平面的一致性公差為0.25mm。
5.3.6 滑座鎖緊前后,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位置的變動量不大于0.05mm。
5.3.7 滑座上指示標記對滑座插孔中心線的偏離量不大于±0.50mm。
5.3.8 滑座與導軌的配合面的間隙在深度20mm內不大于0.04mm。
5.4 可調單縫
5.4.1 縫寬調整范圍為0~5mm.
5.4.2 單縫刀口有效長度不小于15mm,閉合時刀口的密合長度不小于10mm,開啟時不允許有明顯的劈形,工作全過程中刀口間的平行度不大于0.02mm.
5.5 透鏡架
5.5.1 透鏡架的夾持范圍為φ10~φ50mm。
5.1.2 透鏡架中心對光軸偏差不大于±0.35mm。
5.6 測微目鏡架和激光器架
5.6.1 測微目鏡架內孔配合尺寸φ23.2+0.240+0.110mm。
5.6.2 激光器支架臺面尺寸為200mm×106mm×15mm。
5.7 標尺
5.7.1 標尺的精度應符合SG 166的規定。
5.7.2 標尺安裝位置應不致被滑座鎖緊螺釘損壞。標尺表面低于導軌工作面。
5.8 附件和外觀質量
5.8.1 附件插桿直徑φ10-0.013-0.049mm。
5.8.2 附件上的滑動、轉動部位,在外力作用下,滑動,轉動應平穩,舒適,不應有卡住和急跳現象.鎖緊裝置應牢固,可靠.
5.8.3 鑄件工作表面不應有氣孔、砂眼、縮松等缺陷,不得焊補。
5.8.4 普通灰鑄鐵導軌的表面硬度不得低于HB160,硬度的不均勻性不超過HB25。
5.8.5 導軌和附件的非工作面應作防銹處理。插桿以上附件應作黑色無光處理。
5.8.6 外觀質量還應符合JY 0001第6章的規定。
5.9 環境試驗
5.9.1 光具座應能承受高溫55±2℃和低溫-40±2℃的氣候環境試驗。
5.9.2 光具座應能承受高度為100mm的自由跌落試驗。
6 試驗方法
6.1 導軌在垂直面內和水平面內直線度
6.1.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a:專用橋板;
b:自準直儀 精度為2`
6.1.2 試驗方法見圖1。
將反射鏡固 定在橋板上,橋板移到被測量導軌兩端,調整自準直儀和導軌,使其兩端十字絲反射像均與自準直儀內十字絲重合。然后緊貼被測量導軌的側導向面移動橋板,每 200mm測試一次。同時記錄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上的讀數,按GB 1958附錄一《檢測方案》第6條(1)直線度誤差檢測中代號為1~4的方案計算直線度誤差。
6.2 導軌兩工作面角度偏差
6.2.1 矩形導軌試驗方法
6.2.1.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a:寬座角度尺精度1級;
b:塞尺。
6.2.1.2 試驗方法見圖2。
將角尺對準導軌水平基面,導軌另一工作面與角尺的縫隙用0.03mm塞尺不得塞入。(在導軌全長范圍內測量點不得少于三點。)
6.2.2 三角形導軌試驗方法
6.2.2.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萬能角度尺 精度為2`
6.2.2.2 試驗方法見圖3
用萬能角度尺直接測量(在導軌全長范圍內測量點不得少于三點)。
6.3 導軌中部加負載后的變形量。
6.3.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a:平板;
b:千分表及磁性表座;
c:負載塊 質量為10.2Kg。
6.3.2 試驗方法
導軌置于平板上。千分表裝在磁性表座上,并調整到適當高度,千分表表頭與未加負載的導軌中部接觸后記下千分表示值,然后將負載加在導軺部,記下千分表示值。兩次千分表示值之差即為導軌變形量。
6.4 滑座插孔與導軌縱向、橫向的垂直度
6.4.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a:平板 精度1級;
b:百分表及磁性表座;
c:心軸φ100-0.09mm,長150mm;
d:寬座角尺精度1級。
6.4.2 試驗方法見圖4
導軌置平板上,再將滑座固定在導軌上并插入心軸,用標準角尺校正百分表讀數,按圖4方法分別在縱橫兩個方向進行測量,讀出百分表最大差值△。垂直度誤差按下式計算:
f = (100/L1)×△
式中:f--實測誤差,mm;
L1--實際測量軸線長度,mm;
△ --兩只百分表在縱向或橫向上進行測量的最大讀數差,mm。
6.5 滑座插孔中心線與導軌中心平面的一致性
6.5.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a:平板 精度1級;
b:心軸 φ100-0.09mm,長150mm;
c:百分表及磁性表座。
6.5.2 試驗方法見圖5。
將五個滑座先后放在導軌上,并插入心軸,在導軌一側測量。
6.6 滑座鎖緊前后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位置的變動量
6.6.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百分表及磁性表座
6.6.2 試驗方法見圖6。
滑座置于導軌任意位置上,用百分表分別在滑座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同時進行測量?;i緊前后百分表所示最大差值分別為滑座相應位置的變動量。
6.7 滑座上指示標記對滑座插孔中心線偏移量
6.7.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a:平板
b:心軸φ100-0.09mm,長150mm;
c:高度尺 精度0.02mm
d:寬座角尺 精度1級 。
e:V形鐵;
f :千斤頂。
6.7.2 試驗方法見圖7、圖8。
將V形鐵和千斤頂置于平板上,在滑座插孔里放入心軸后水平置于V形鐵和千斤頂上面,調正千斤頂,使滑座插孔中心線與平板平行,用高主尺檢驗指針位置與滑座插孔中心線的偏移量。
6.8 透鏡架中心對光軸偏移量
6.8.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a:讀數顯微鏡;
b:十字絲分劃板 同心度為0.05mm。
6.8.2 試驗方法見圖9。
將十字絲分劃板固定在透鏡架中,帶測微目鏡的讀數顯微鏡對它調焦,使分劃板十字絲像和讀數顯微鏡內十字絲重合。將該透鏡架旋轉180°,并前后移動該透鏡架,使分劃板十字絲像清晰,讀出差值,算出偏移量。
6.9 可調單縫有效長度、閉合時刀口密合長度、刀口劈形和刀口平行
6.9.1 測量工具及其精度要求
a:讀數顯微鏡;
b:游標卡尺 精度為0.02mm。
6.9.2 試驗方法
用游標卡尺直接測量可調單縫的有效長度和閉合時刀口密合長度。
用讀數顯微鏡直接測量刀口劈形和刀口平等度。
6.10 環境試驗方法
按ZB Y002中3.1,3.2和3.5.1條的規定進行。
7 檢驗規則
7.1 產品的檢驗分類執行JY 0002K 3.2條的規定。
7.2 交收檢驗執行JY 0002第4章的規定,檢驗項目為本標準5.2,5.3.4,5.3.5,5.3.6,5.3.7,5.3.8及5.4條規定的內容。
7.3 例行檢驗執行JY 0002第5章的規定。
7.4 監督檢驗執行JY 0002第6章的規定。
7.5 產品抽樣執行JY 0002中3.3條的規定。
7.6 檢驗的不合格判據執行JY 0002中3.4條的規定,產品的主要性能為本標準5.2.1,5.2.2,5.3.4和5.3.5條規定的內容。
8 標志、說明書、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器導軌應固定在包裝箱內,附件應定位包裝以防竄動。
8.2 其余執行JY 0001第9章的有關規定。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全國教學儀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華中理工大學機械廠、華東師范大學科教儀器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畢芳泉、史明德、郭祖陽、鄔烈、李青山、方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