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J2351型小燈座
1 基本性能
1.1 J2351型小燈座主要供中學物理實驗用。
1.2 小燈座由底板、接線柱,燈座組成。
1.3 小燈座為插口、螺旋兩用式燈隊與E10/13、E10/14、1c9/14計小電珠配用
1.4 小燈座最高工作電壓為36V,最大工作電流為2.5A。
1.5 工作條件:
環境溫度:-10~+40℃
相對濕度:≤85%
2 技術要求
2.1 底座用黑色塑料制成,表面平整光潔。外形尺寸約75X35X10mm,底座上有兩個直徑為4.5mm的安裝孔,孔的中心距離為40±0.5mm。應有足夠的強度。
2.2 接線柱為644型,行程不小于6mm。
2.3 燈座用劇0.5~0.6mm的磷銅片制做,表面鍍鎳。燈座與兩接線柱之間用寬8mm的銅片連接和燈座為一整體。
2.4 小燈座上所有螺絲、螺母、墊片均為銅質。
2.5 小電珠旋入后,應接觸良好可靠,不應有接觸不良或短路。
2.6 未旋人小電珠時,兩接線柱間電阻不小于100MΩ。
2.7 未旋人小電珠時,兩接線柱間抗電強度為500V。
3 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3.1 底座外形尺寸,安裝孔尺寸用游標卡尺測量,外測質量用肉眼觀察檢查.
3.2 將小電珠旋人燈座后,小電珠不應晃動,接通電源后,電珠應正常發光。輕微振動小燈座,發光不應閃爍。
3.3 將燈座的底面朝下,從1米高度處自由跌落在水泥地上,用肉眼檢查應無裂痕.
3.4 未旋人小電珠時兩接線柱間電阻用電壓為500V兆歐表測量,應符合本標準2.6要求。
3.5 抗電強度試驗:用容量不小于0.5KVA的高壓試驗設備。將試驗電壓加于兩接線柱上,逐漸升高電壓至500V,保持1分鐘,應無擊穿、飛孤現象。
3.6 交收檢驗:每批產品中抽檢不少于2%,抽檢項目為本標準的2.1~2.5條。
3.7 例行試驗按JY27-79≤教學儀器產品的檢驗規則(試行)》第三章的要求進行。試驗項目和試驗方法應符合本標準第3.2~3.5條。
4 標志、說明書、包裝、運輸和保管
4.1 標志、說明書、包裝、運輸和保管應符合JY26-79《教學儀器產品一般質量要求(試行)》中第六章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