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實驗器JY 44-87 代替JY 44-79
本標準適用于J2135型和J2135-1型碰撞實驗器。
1 基本性能
1.1 本產品供中學物理作研究彈性碰撞實驗和平拋運動實驗用。
1.2 本產品由導軌、鋼球、非金屬球、過球指示器和臺夾等組成。
1.3 外形尺寸:約320X70X150mm
1.4 整機質量:約0.4Kg
2 技術要求
2.1 對導軌的要求:
2.1.1 導軌的傾斜段與水平段夾角為150±5°水平段長70±10mm,傾斜段最高點較水平段高出105±5mm。
2.1.2 導軌寬度為8±0.3mm。
2.1.3 導軌直線部分直線度公差為0.25mm。彎曲處過渡平滑。
2.1.4 導軌表面粗糙度Ra最大值允許2.5mm,不得有明顯碰傷或其它劃傷。
2.2 對球的要求:
2.2.1 鋼球直徑為16±0.1mm。表面硬度不小于HRC60。圓度公差為0.05mm。
2.2.2 非金屬球直徑為16±0.5mm,圓度公差為0.2mm。表面硬度不小于HRC60,質量為鋼球的1/4-1/6。
2.3 對支球柱的要求。
2.3.1 支球柱凹坑直徑為3±0.5mm,深度不小于2mm。支球柱轉動靈活。
2.3.2 支球柱高度上下可調,調節范圍為3mm。
2.3.3 支球柱軸心離軌道端面水平距離可在14.5-17.5mm范圍內調整并固定。在這范圍內,重錘懸線均應能自導軌端面對稱線自然下垂。
2.3.4 支球柱應能調至軌道的對稱面上,限位后,左右活動間隙不大于0.2mm。
2.4 對懸訪和重錘的要求:
2.4.1 懸線應柔軟,總長不小于1.3m,并附有放線機構。
2.4.2 重錘懸掛后,錘尖應垂直向下。
2.5 對支架和臺夾的要求:
2.5.1 支架應便于調整導軌水平段的水平,并能用臺夾分別把實驗器固定在平臺和豎直放置的平板上。
2.5.2 臺夾外形美觀,夾持力為300N時無永久變形。夾持厚度為10-50mm。
2.6 實驗誤差:
2.6.1 用本產品實驗,鋼球作平拋運動5次,其落點范圍不超過直徑15mm的圓
2.6.2 用本產品進行正碰實驗5次,碰撞后入射球或靶球落點分布不超過直徑20mm的圓。二球偏離入射球自作平拋運動的方向不大于25mm。
2.6.3 用本產品進行驗證動量守恒定律實驗,實驗誤差不大于4%。進行驗證動能守恒定律實驗,斷差不大于6%。
3 測試方法
3.1 本標準2.1.1款用鋼板尺測量。2.1.2款、3.2.2款、2.3.1款、2.3.2款、2.3款用游標卡尺測量。
3.2 本標準2.1.3款用平臺和百分表測量。2.1.4款用表面粗糙度樣板比對。
3.3 本標準2.3.4款用直徑15±0.04mm,圓柱度公差0.04mm,長80mm的標準圓柱調好后用游標卡尺進行測量。
3.4 本標準2.4.1款的吊線長度用鋼直尺測量,其余內容及2.4.2款、2.5.1款目測。
3.5 本標準2.5.2的試驗方法:用繩栓往壓緊螺桿,將臺夾懸掛起來,在螺桿軸線正下方的夾板上質量31kg的重物懸掛10分鐘的時間臺夾不應產生明顯的變形,夾持厚度用鋼尺測量。
3.6 本標準2.6條的實驗方法:
把實驗器固定在乎臺上,導軌水平段調戍水平,距地高度為1000±10mm斜槽上鋼球限位板固定在最高點。
當鋼球作平拋運動時,應符合2.6.1要求。
放入靶球作正碰實驗,應符含2.6.2要求。
動量和動能守恒實驗誤差分別由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m1為入射鋼球質量
m2為靶球質量
s1為人射鋼球作平拋運動時飛行的水平距離。
s1為碰撞后入射鋼球飛行的水平距離。
s2為碰撞后靶球飛行的水平距離。
實驗結果符合2.6.3要求。
4 檢驗規則
4.1 本標準2.1、2.3、2.4、2.5、2.7條為出廠檢驗內容。
4.2 本標準的全部內容為例行試驗的內容。
4.3 其它按廠JY27-29《教學儀器的檢驗規則(試行)》執行。
5 標志、說明書、包裝、運輸和保管
5.1 每套儀器應有小盒包裝,鋼球和非金屬球應有專門封裝。
5.2 其它按照JY27-79《教學儀器產品一般質量要求(試行)》第六章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