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近日,湖北省教育廳公布《湖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著重強調信息技術教育設備和生均藏書要求。
該《標準》提出中小學按國家標準建有夠用的普通教室,建有音樂教室、美術室、計算機教室、多媒體教室、多功能教室、圖書室(館)(包括藏書室、閱覽室)、技術教室、科技活動室、體育活動室(館)、體育器材室、衛生保健室、心理咨詢室、綜合檔案室、總務倉庫、傳達值宿室等教輔用房。中小學建有夠用的行政、教師辦公用房、教師周轉房,和滿足需要的食堂、開水房、浴室和廁所等生活服務用房。
按《標準》要求,初中至少有多媒體教室和50臺計算機室各1間,其中24班及以上規模學校至少有50臺計算機教室2間;完全小學至少有多媒體教室(兼多功能教室)、45臺計算機室各1間,其中24班及以上規模學校至少有45臺計算機教室2間。逐步實現中小學校每個專任教師用機1臺、每個班級用機1臺和現代遠程教育“班班通”。有條件的地方建有校園網、電子備課室。學校生均藏書小學30冊以上(經濟欠發達地區15冊以上),初中40冊以上(經濟欠發達地區25冊以上)。中小學每年新增圖書比例不少于藏書標準的1%;有一定數量的學科教學參考資料、工具書,訂閱必要的報刊;逐步配備各類電子讀物并實行圖書館(室)的計算機管理;建有電子閱覽室。
同時規定,學校要按規定的配備標準為學生配齊舒適的課桌椅。破損的課桌椅得到及時維修、加固或更新。根據學生的身高,按照省教育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貫徹執行〈學校課桌椅功能尺寸標準〉的通知》(鄂教基[2003]27號)要求及時調整課桌椅高度。
附件下載:湖北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