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適用于J0104型學生天平。
1 產品的基本性能
1.1 J0104型學生天平供中學物理學生分組實驗用。
1.2 J0104型學生天平為杠桿式等臂雙盤天平,有砝碼裝置,其基本參數為:
a 最大載荷:200g
b 標稱分度值:20mg
1.3 J0104型學生天平附有4等精度砝碼。
1.4 使用環境條件:
a 溫度范圍:-10~+40℃
b 相對濕度:≤85%
1.5 外形尺寸:約300xl40X290mm
2 技術要求
2.1 計量性能指標:
a 示值變動性允差不大于1分度:
b 左盤與右盤,空載與全載分度值之差應不大于1/3最大實際分度值:
c 不等臂允差不大于3分度假:
d 砝碼標尺稱量允差不大于1分度。
2.2 空載與最大負載時的減幅系數不小于0.8。
2.3 調整天平水平的重錘安裝在立柱上端和下端,其上錘與下錘尖端之間應保持1~3mm的間隙。
2.4 制動機構的支承螺釘、托架,應能保證升降平穩,以保持橫梁的再現性。天平開啟或停動后,吊耳懸掛系統不得傾斜、晃動。梁體不得有扭動,指針不得有前后跳針和帶針現象。
2.5 橫梁應具有足夠的剛性和硬度,表面應進行防腐蝕處理,但不允許涂調和漆。
2.6 底座由金屬制成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度。底座、橫染、吊耳、掛蘭、稱盤都應打印儀器編號和左1右2的標記。
2.7 刀子由鋼或瑪瑙制成。兩種刀子角度均為60°±1°,頂角90°±3°。
a 中刀名義尺寸:5x6x15mm
b 邊刀名義尺寸:5x6x10mm
刀 承由瑪瑙制成并帶刀檔。中刀承為矩形平面刀承,邊刀承為大于120°槽形,吊耳不易脫落鋼刀工作面的光潔度不低于▽8,其硬度HRC不低于62,并應進行 防腐處理,瑪瑙刀子、刀承工作面光潔度不低于▽11,其硬度HV不低于850。刀子和刀承工作面接觸后透光應不大于刀子全長的1/3。
刀子、刀口和刀承工作面不得有裂痕、夾層、殘缺等缺陷。膠固刀承的粘貼材料軟化溫度應不低于80℃。
2.8 指針尖與分度牌之間的間隙不大于1mm。
2.9 安裝在指針上的重心鈍,其調節幅度應在距針尖1/2~4/5指針全長范圍內。
2.10 分度牌的刻度為20格,刻線兩端有不少于2條輔助線條??叹€“0”中間,逢5逢10加刻數字,其刻線寬度應不小于刻線間距的1/5??叹€間距應均勻,誤差不大于刻線間距的1/10,縱橫排列整齊。
2.11 指針針尖部位寬度應不大于分度牌刻線寬度,并與分度牌刻線相平行。針尖與刻線的色澤有明顯的區別。天平擺動時,針尖應能蓋住分度牌短分度線全長的1/4~3/4。
2.12 天平的稱盤直徑不小于90mm,盤梁有效高度不低150mm。
2.13 砝碼質量與標尺,每分度相配合值為20mg。
2.14 砝碼組合及質量允差應符合表中規定。
表 砝碼組合及允差
標稱質量 | 100 | 50 | 20 | 10 | 5 | 2 | 1 | 500 | 200 | 100 | 50 | 20 | 10 |
單位 | g(克) | mg(毫克) | |||||||||||
數量 | 1 | 1 | 2 | 1 | 1 | 2 | 1 | 1 | 2 | 1 | 1 | 2 | 1 |
質量允差(mg) | ±5 | ±3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15 克組砝碼用銅合金或碳素鋼制造,具有可卸提扭和調整質量腹腔的園柱體,其調節物質量,50g以上的不大于砝碼標稱質量的1/20。20g以下的不大于砝碼標稱質量的1/15。其外露表面必狽有鍍鉻層,鍍層表面不得有明顯的疤痕、毛刺、劃傷等缺陷。
2.16 毫克組砝碼用鋁制成,其形狀為帶90°折角的矩形片狀,折角高度不小于1.5mm。砝碼需進行防腐蝕處理,表面應平整,不得有明顯的毛刺、疤痕。
2.17 砝碼盒用堅固、干燥的木材或塑料制造,盒內有與碴碼大小相適應的槽孔。槽孔內應襯墊柔軟的材料。砝碼盒內嚴禁使用對砝碼有腐蝕性的填塞物及膠合劑。夾持砝 碼的鑷子用金屬制成,必須有足夠的剛性和彈性。砝碼盒關閉后,應保證盒子傾斜時不得有任何砝碼在槽內竄動現象。
2.18 天平橫梁在低溫-30±2℃的條件下,存放4小時,恢復常溫后,繼而在高溫45±2℃的條件下存放4小時恢復至常溫,穩定24小時后,其示值變動性誤差和分度值誤差(可調節重心鉈)應符合第2.1條的規定,不等臂誤差不大于6分度。
2.19 天平左右盤各放置100g載荷,經14000次升降壽命試驗后,其示值變動性誤差應符合第2.1條的規定,分度值誤差不大于1/2分度,不等臂誤差不大于6分度。
2.20 產品除符合本標準外,還應符合JY26-79。教學儀器產品一般質量要求(試行)》中第一至三章的有關規定。
3 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3.1 耐高低溫試驗:將橫梁置于低溫箱中,以每小時10℃的降溫速色降溫到-30±2℃,存放4小時,然后打開低溫箱,經2小時后取出,繼而將其置于干燥箱內, 以每小時10℃的升溫速度,升溫到45±2℃,存放4小時,然后打開干燥箱,經2小時后取出,在常溫下存放24小時,再進行計量性。測量,其誤差應符合本 標準2.18條的要求。 3.2 壽命試驗:用機械傳動裝置或手動進行,試驗后的誤差應附合本標準2.19條的要求。
3.3 運輸試驗:將出廠包裝的天平,按標志“向上”的位置捆在具有三分之一載荷的汽車的后部,經汽車在Ⅲ級公路上以20~40KM/H的速度行駛200KM后,按標準2.2.17條的要求進行檢查,各項指標應符合規定。
3.4 天平與砝碼的生產單位,應按照JJG98-72《天平檢定規程》和JJG99-72《砝碼檢定規程》,對本標準2.1~2.17條和JY27-79。教學 儀器產品的檢驗規則(試行)》中第二章規定的有關項目進行逐臺檢驗。檢定合格并取得政府計量部門統一規定的合格證后才能出廠。
3.5 例行試驗按照JY27-79中第三章的要求進泳試驗域目為橫梁耐高低溫試驗、壽命試驗和運輸試驗。
4 標志、說明書、包裝、運輸和保管
4.1 標志、說明書、包裝、運輸和保管應符合JY26-79第六章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