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裝備采購網訊:近日上海市教委發布通知,要求市教委做好2010年度市級事業單位資產報表編報工作要求的相關工作作規范,并要求各相關單位應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2010年度市級事業單位資產報表編報工作。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10年度市級事業單位資產報表編報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委發布編號為滬教委國資[2011]14號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實施《關于做好2010年度市級事業單位資產報表編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對當下數據與2010年已批復資產使用情況不一致的情況進行了處理方法說明,要求各有關單位將2010年已經批復的資產使用、資產處置等數據通過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補充申報和錄入,由此造成2010年度資產數據與決算數據不一致的情況可在編報說明中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