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標準是根據教育部發布的《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第一、二學段)、《全日制義務教育科學(3-6)年級課程標準(實驗稿)》和《小學數學科學教學儀器配備標準》(JY/T 0388—2006),結合河南省實際情況制訂的。本標準作為指導本省義務教育階段小學配備教學儀器的依據,亦可作為特殊教育學校配備常規教學儀器的參考。
二、本標準是按數學、科學兩科分學科編制的,分為“基本”和“選配”兩種配備要求。“配備數量”欄目中不加括號的數字為“基本”要求,加括號的數字為“選配”要求。“基本”要求規定了小學完成上述課程標準所規定的教學任務應具備的常規儀器設備、教學軟件、藥品、材料、工具和必要的安全器材,所有開設小學數學、科學課程的學校均應達到該欄目的配備要求。有條件的學校在達到“基本”配備要求的基礎上,可根據選用的教材、教師教學方法的多樣性和儀器的多種類等實際情況,在“選配”欄目中有選擇地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以滿足教學的需要。
三、基于我省各地經濟和教育發展的實際情況,本標準配備數量按學校規模為4軌(每年級4個平行班)、每班45人的標準計算,提出了三種配備方案。省轄市所在地、縣城所在地小學及縣直屬小學按方案一配備;鄉(鎮)中心小學按方案二配備;村完全小學按方案三配備。其他規模學校參照《河南省小學教育裝備標準(試行)》的要求,每個室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如果每班學生數較多,則應適當增加配備數量,達到分組活動每組人數不多于6人。
四、消耗性實驗材料是保證教學實驗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條件,學校應根據需要及時補充。
五、各級裝備部門應指導各類學校結合所選用的教材和教學活動的實際需要,對學?,F有儀器進行清理,并對照本標準所列的品種和數量,制訂積極的、切實可行的配備計劃。
六、凡是進入學校的教學儀器設備產品,需取得通過計量認證的教學儀器設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合格證書或符合相關標準的檢測報告。不得含有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國家相關安全和環保標準。
七、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各級教育技術裝備管理部門負責監督。
本標準起草單位:河南省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心
領導小組成員:景澤強 朱榮甫 喬景蘭 樊愛民
工作小組成員:仝志賢 王俊柯 張建松 張愛平 楊寶豐
下載附件:河南省小學數學科學教學儀器配備標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