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教備字〔2011〕4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
為進一步提高中小學自制教具水平,調動全省廣大師生設計制作教具和運用教具開展教學活動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充分發揮自制教具在提高教學質量、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中的作用,根據教育部教學儀器研究所《關于舉辦第八屆(天煌杯)全國優秀自制教具評選活動的通知》(教儀所 [2011]29號)精神,經研究,擬定于2012年3月中下旬舉辦第九屆江西省優秀自制教具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分類
1、評選范圍
中、小學各學科(含綜合實踐活動及特殊教育,不含特殊教育康復訓練器材,以下同)教學中使用的,由教師或學生自己設計制作,在以往省級自制教具評選中未獲得過一、二、三等獎的自制教具,或雖曾獲獎但對原作品有重大創新改進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經正式生產的產品和純計算機軟件及聲像資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類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師作品、學生作品。
按教學段分為小學作品、中學作品。
按所應用的領域段劃分(1)小學:語文(XYW)、數學(XSX)、科學(XKX)、音樂(XYY)、美術(XMS)、體育(XTY)、綜合實踐活動(XZH);(2)中學:語文(YW)、數學(SX)、科學(KX)、物理(WL)、化學(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術(JS)、信息技術(XX)、綜合實踐活動(ZH)、音樂(YY)、美術(MS)、體育(TY);(3)其他(QT)(如:特教(TJ)、外語(WY),通用設備(TS)等)。
二、獎項設立
1、設立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獎。
2、設團體總分獎和組織獎。
3、設自制教具能手獎。
三、對申報材料的要求
1、以設區市為參評單位,由教育技術裝備部門負責組隊。參評作品數量分配如下:贛州市推薦20件,南昌、九江、上饒、撫州、宜春、吉安市各推薦15件,萍鄉、新余、鷹潭、景德鎮市各推薦8件。其中教師作品占推薦作品的80%,教師作品和學生作品的名額不可交叉使用。用于小學教學的自制教具不得少于推薦作品的30%。同一學科的自制教具推薦作品不得多于參評總數的40%(含學生作品)。贛州市推薦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選人不超過7名,上饒、宜春、吉安、撫州、九江、南昌市各可推薦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選人不超過5名,萍鄉、景德鎮、鷹潭、新余市各可推薦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選人不超過2名。
2、參加評選的自制教具申報者要填寫《第九屆江西省優秀自制教具評選教師作品申報表》(見附件一)或《第九屆江西省優秀自制教具評選學生作品申報表》(見附件二);申報江西省自制教具能手者按照要求填寫《江西省自制教具能手申報表》(見附件三)。各參評單位還要提交本設區市開展自制教具活動的報告,作為申報全省自制教具評選組織獎的參考材料。
3、在填寫自制教具申報表的同時,應按“第九屆江西省優秀自制教具評選參評作品技術資料(式樣)”(附件五)編寫有關評選技術資料,紙張一律用A4紙打??;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盡可能詳細明了并用圖示配合說明;插圖清晰規范,注明圖題圖號及相關的結構尺寸。
4、所申報的作品必須是自制教具,已經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有一定的教學效果。申報的各種信息資料包括制作者姓名、次序、教具名稱等。申報資料一經上報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員。
5、申報者可為單位團體也可為個人,個人申報者應為學校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讀于初等和中等教育學校(不含高等教育)的學生。每個合作作品應確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報時,所有成員的信息資料均應在申報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報者不得超過3人,每名申報者都須實際參與自制教具設計制作,作品應該反映出所有成員的共同努力。學生合作者則應是同一學歷段(小學、初中、高中、師范院校)學生。所報送的學生作品,必須是學生自己動手制作的教具。
6、一個教具名稱只含一件教具,教具名稱應與其相應的教具相符;以一組或系列教具為單位上報的多件教具,必須是內容相關的且只按照一件對待;內容不相關的多件教具按上報的順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應的名稱。
7、不接受申報的作品
?。?)與國家現行法律和法規、道德規范有抵觸的作品。
?。?)涉及食品、藥品試劑和飲食安全類的作品。
?。?)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文物保護以及危及人類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和動植物保護的作品。
8、各參評單位在報送紙質材料的同時,請以電子文稿的形式報送以上技術資料(文字資料采用word 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與參評作品的簡短說明及表明實際使用狀況的光盤(視頻資料采用mpg\avi\rm格式);各參評單位還要提交本設區市《參評作品匯總表》和《申報自制教具能手匯總表》,以Excel格式一并報送(匯總表樣式見附件四)。
9、以上全部材料應于2012年2月20日前報送省教育技術裝備站管理科。
四、評選條件
1、教師自制教具作品評選條件
?。?)教學性。符合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有利于實驗教學、提高師生的實驗動手能力。
?。?)科學性。教具所示實驗內容符合科學原理,體現科學知識和科學過程相統一的原則,有利于學習科學知識,樹立科學意識,掌握科學方法和實驗操作技能。
?。?)創新性。教具設計新穎,構思巧妙,體現新的實驗活動方式、方法和內容;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方面有創新和發展;在信息技術與傳統實驗的整合方面有所創意。
?。?)啟發性。引發學習興趣和思考,適于探究式教學,有利于學生主動參與、互動、合作交流。
?。?)實用性。取材容易,結構簡單,易于操作,性能穩定,安全可靠,造價低廉,外形美觀,便于自制推廣;有助于環保和可持續發展。
2、學生自制教具作品評選條件
?。?)制作的教具與學習內容、實驗內容協調一致,有利于培養創新精神、實驗動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學習、合作交流。
?。?)符合科學原理,有利于學習科學知識,掌握科學方法和實驗操作技能,有利于樹立科學思想和科學精神。
?。?)設計構思巧妙,富有新穎性,有利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動腦動手。
?。?)取材容易,制作簡單,使用安全,造價低廉,便于推廣。
?。?)作品符合參與者的年齡層次、知識及能力水平,具有獨立創作的真實性。
3、自制教具能手評選條件
被推薦人長期以來積極參加自制教具活動并在教學實踐中有顯著成績,未曾授予過省級及以上自制教具能手稱號,有作品參加本屆自制教具評選活動,并具備下列任意條件之一:
?。?)被推薦人在歷屆全國自制教具評選活動中曾獲得過一次及以上獎勵(含一、二、三等獎,不含優秀獎)。
?。?)被推薦人在省級自制教具評選或教研活動中曾獲得過兩次及以上獎勵(含一、二等獎,不含三等獎及優秀獎)。
?。?)被推薦人在設區市級自制教具評選或教研活動中曾獲得過兩次及以上一等獎。
以上均需要提供被推薦人獲獎證書的復印件,報送省裝備站審核。
4、組織獎評選條件
?。?)參評單位在組織本市自制教具評選活動中,發動面廣、深入,評選活動程序、方法嚴格規范(有設區市組織自制教具活動情況的書面報告,有開展活動的“通知”、“通報”)。
?。?)積極參加本屆評選活動,參評組織工作有序,認真布展解說,善始善終。
?。?)在本屆全省自制教具評選活動中取得較好成績。
五、其它事項
1、教師作品每件收取評審費60元,學生作品不收評審費。
2、評選地點、具體時間、參評教具的運送等有關事宜將另發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