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進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
《關于印發全國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1年底,試點地區逐步建立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將心理健康服務融入社會治理體系、精神文明建設,融入平安中國、健康中國建設。建立健全黨政領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搭建社會心理服務平臺。
加快實施健康中國戰略,促進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通過試點工作探索社會心理服務模式和工作機制,制定相關心理服務機構心理服務網絡建設方案,必須行在當下。然而,目前的行業現狀并不能更好地實現心理服務機構心理服務網絡建設,整個大行業仍然面臨一系列的現狀問題。
二、心理服務體系搭建
針對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所面臨的種種行業問題,更好的推進心理健康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心理工作開展的實際需求,傾力打造一款全面完善的信息化平臺——心理健康服務平臺。平臺采用當前流行的微服務架構開發,虛擬化的方案部署,基于互聯網+,面向“省-市-區-學校-咨詢師學生”搭建的六級網絡化平臺。平臺從教育界管理服務的實際出發,立足全行業互聯互通的架構理念,搭載豐富的互聯網工具和基礎業務系統,在保證教育心理行業普遍化管理服務的基礎上,能充分滿足市區縣個性化定制、差異化管理服務需求,做到互聯、靈活、可擴展的多級管理需要,實現對教育全行業、全體系人員、數據、應用等行業資產的動態管理和互聯網化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