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文件明確提出,要有序地開展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履職評價,進一步做好在庫專家的續聘及待聘專家的選聘工作。自9月1日起,對評審專家進行強制履職評價,未按要求對評審專家進行履職評價的項目,代理機構無法發布采購結果公告。
這份名為《關于2024年廣西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代理機構應當在項目評審結束后于規定時間內對評審專家進行履職評價,無扣分情形的也需進行評價。采購人對評審專家的履職評價意見由代理機構匯總并統一進行履職評價操作。
通知還提出,完善評審專家信息。在聘及申請待聘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需登錄廣西政府采購云平臺(評審專家版塊)完善專家信息頁面必填項內容,如銀行賬號、工作狀態、單位地址等。在聘專家如已申報的三級專業目錄超過3個,則需進行專業變更。在變更說明入口上傳變更說明申請及取得的職稱(水平)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已退休專家有關申請表無法加蓋單位公章的,可在其他材料入口上傳退休證明材料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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