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商品質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電子賣場商品質量管理“再加碼”,進一步營造電子賣場公平有序的交易環境,保護采購人的合法權益。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賣場)是全區采購人實施通用貨物、服務及小額維修工程采購活動的重要平臺。加強電子賣場商品質量管理,明確商品質量責任,是促進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保障采購人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眱让晒抛灾螀^財政廳政府采購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既有助于打造公正公平、公開透明、陽光運行的政府采購環境,提升采購活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也有助于規范政府采購程序和采購行為,強化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意識,對推動誠信管理體系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對電子賣場各方都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對于電子賣場運營管理機構,《通知》規定,要建立商品質量管理機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建立適用于本地區的商品質量問題處理機制,既要明確機構內部處理流程和責任分工,做到專人專管,也要建立商品質量問題反饋通道并在電子賣場公開。涉及需移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應積極協調配合完成移交。
對于采購人,《通知》要求,應建立商品質量反饋機制。采購人在電子賣場實施采購活動時,應合理安排采購預算,制定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的采購需求。同時,應建立科學嚴謹的驗收機制,在必要時可組織開展商品質量檢測和評估,確保采購商品符合預期要求。此外,還應建立商品使用情況反饋機制,將商品質量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向同級電子賣場運營管理機構進行反饋。
對于供應商,《通知》明確,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義務;依法承擔商品質量責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采購人提供檢驗合格的商品,并提供商品的維修、更換、退貨等售后服務。同時,供應商應確保上架的商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電子賣場相關管理要求。對違反商品質量管理的供應商,將采取聯合懲戒措施,確保電子賣場的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
“接下來,我們將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強商品質量協同監管,明確責任分工,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進電子賣場商品質量管理工作,為采購人提供更加透明、便捷的采購環境?!鄙鲜鲐撠熑私榻B。
具體來看,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協同本行政區域內電子賣場的監督管理部門,加強線下商品質量監督工作。同時,根據各級財政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的電子賣場商品質量問題線索,開展線下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及監督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及時向社會公布。
各級財政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強對采購各方當事人商品質量管理的引導宣傳工作,提高其商品質量意識和識別能力。同時,鼓勵采購各方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積極向各級電子賣場運營管理機構反饋或舉報商品質量問題,共同維護電子賣場的良好秩序。
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嚴格按照電子賣場商品發布及管理規范要求,對商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加強審核,并將采購各方當事人反饋和社會公眾舉報的商品質量問題,及時提交給本地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