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制度體系建設。根據國家和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制度體系,修訂并印發《成都理工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優化科技成果轉化國有資產管理方式,健全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印發《成都理工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辦法》,在“科學研究系列”單列增設“成果轉化為主型”職稱評審類型,設置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三個類別對應的成果轉化業績條件,降低論文、項目等指標要求。
構建組織協調機制。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領導小組,構建統籌協調機制,統籌科技、國有資產等有關機構。成立產業發展研究院,與相關企業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賦權試點改革、校企對接等工作。優化部門職能,新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管理機構,整合大學生創新創業、科技成果轉化等職責,實現“創新創業能力培育—項目孵化—成果對接—成果轉化”全過程精準銜接。
推進服務平臺建設。成立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增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服務能力;建設“西藏研究院”,派出專門人員深入西藏各地市州縣,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接服務;持續深化成都理工大大學科技園建設,2023年度新增入園企業24家,在園企業達到87家,年度總產值4.05億元,新增高新技術企業2家、專精特新企業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