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江西省金溪縣財政局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為主線,抓住政府采購活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環節,不斷完善監管機制,優化工作流程,實現政府采購全流程“無縫監管”。
“事前”做好采購預算編制審核,在年度部門預算編制環節,金溪縣財政局要求預算單位嚴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做到應編盡編、應采盡采;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對采購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特別中小企業預算份額進行逐項審核,保證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落實;嚴格執行“無預算不采購”的原則,從源頭上落實政府采購項目資金保障,維護供應商合法權益。
“事中” 實施采購精細化監管,以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為目標,金溪縣財政局對政府采購項目實施常態化、精細化監督檢查,將采購意向公開、采購文件編制、專家抽取、采購結果公告、信用評價全部納入日常監督檢查范圍,重點檢查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執行情況、公平競爭審查落實情況、采購信息全過程公開執行情況等。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采購主體信用評價因素,實施采購主體信用分級分類管理。
“事后” 注重采購結果管理,為有效解決“重采購、輕履約”的問題,金溪縣財政局研究出臺政府采購合同簽訂操作指引、政府采購履約驗收操作指引,明確合同簽訂和履約驗收的要點、標準、方法;加強政府采購合同備案審核、定期開展履約驗收檢查,嚴禁收取沒有法律規定的保證金;引導采購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重視采購結果管理,及時組織項目履約驗收、支付資金,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楊阿三 張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