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財政局關于推廣應用政府采購金融服務中心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外發布,明確要求相關各方為政府采購供應商進一步提供全流程線上辦理電子保函(投標和履約)及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等優質、便捷的金融服務。
“《通知》的出臺,讓政府采購金融服務惠及更多中小微企業,這也是為中小微企業發展注入的一劑‘強心劑’?!睆V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處長劉鋒對記者說,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金融服務中心)自2021年1月上線并在全省范圍內應用至今,搭建起了政府采購供應商與金融機構的對接橋梁,為參與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提供了全流程線上辦理電子保函(投標和履約)及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等相關金融服務。
《通知》強調,廣州的市、區兩級財政部門會同金融服務中心對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及電子保函進行政策引導、技術支持和監督管理,但不得參與具體操作活動。擔保機構和商業銀行自主決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服務、電子保函服務,供應商自主決定是否選擇上述兩種金融服務形式并自由選擇合作銀行及擔保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金融機構、擔保機構與供應商之間的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或電子保函業務。銀企雙方自行承擔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及電子保函的業務風險,財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不為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和電子保函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通知》明確,參與廣州市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微企業供應商,憑借中標(成交)通知書向金融機構申請融資,金融機構以供應商信用審查和政府采購信譽為基礎,按便捷貸款程序和優惠利率,為其發放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類融資。通過金融服務中心可實現合同融資全流程線上辦理,簡化了中小企業申貸流程,降低融資資質條件,有效解決了“融資難”“融資慢”“融資貴”等問題。同時,得益于金融服務中心政采業務數據的實時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金融機構可以放心做到對“政采貸”的秒批秒貸。
《通知》明確,電子履約保函是指由專業擔保機構、保險機構、銀行機構(以下簡稱擔保機構)為供應商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義務向采購人提供的電子保證擔保憑證,供應商未按政府采購合同履行約定義務而應實際支付保證金的,由擔保機構按照擔保函約定履行擔保責任。金融服務中心電子保函業務實現了保函申請、開立、繳費、下載、核驗、索賠等全業務功能線上操作,極大程度地節省了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時間和跑辦成本。電子履約保函成功開立后,電子保函具有數字簽名且加密存儲在平臺數據中心,采購人可在招投標活動相關環節對電子保函進行在線查詢、解密、驗真等操作。
《通知》要求,市、區財政部門要積極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供應商通過金融服務中心參與政府采購金融服務。定期對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電子保函服務、融資服務配合情況,以及對政府采購合同資金支付情況進行抽查和專項監督檢查。加強監督檢查,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強化失信行為通報。金融機構要對依法合規經營、信用資質良好、經營狀況良好的中小企業開展融資業務,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財產抵質押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條件,不得收取融資利息之外的額外費用。供應商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真實、完整、準確地向金融機構提供審批審查所需相關材料。與金融機構簽訂融資協議后,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合同履約,嚴格按照按融資協議約定歸還貸款。市、區各級采購單位要積極配合金融機構和供應商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在合同簽訂、驗收付款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電子保函與銀行轉賬等其他保證金繳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采購單位不得拒絕供應商自主選擇的擔保機構開出的電子履約保函。采購代理機構要在采購文件中列明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和電子保函指引條款,明確告知供應商在相關環節可以申請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和電子保函。
據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廣州全市通過政府采購金融服務中心開展的“政采貸”業務(不含通過中征平臺辦理的業務)的融資金額達5.39億,截至目前,累計融資達14.25億元。電子履約保函自2023 年6月應用以來,已有10多位供應商嘗試體驗開函17筆,代替保證金超 300萬元,得到了供應商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