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濮陽市財政局聯合市公安局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開展2023年濮陽市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此次專項整治綜合運用“上下聯動、行業監管、部門協同、社會監督”等多種方式,對政府采購領域反映突出的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采購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和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通知》明確,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分為篩選名單、開展自查、審查檢查、處理處罰和匯總報告五個階段開展。濮陽市財政局結合日常實施項目、投訴舉報處理反映問題較多的領域和部門的政府采購情況,確定了6家代理機構列入本次檢查對象,每家采購代理機構抽查近2年以來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不少于5個。
《通知》強調,市財政部門將在“濮陽市政府采購網”主動公開處理處罰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全市各縣(區)財政、公安、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周密抓好實施;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部門溝通協調,形成監管合力,嚴格按照時間節點,統籌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安排,將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推動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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