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關于實施福建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的通知》,旨在培養造就一批努力踐行教育家精神,具有鮮明教育理念和先進教學模式、能夠引領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教育家型教師、校(園)長,為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據悉,2023—2025年,省教育廳將依托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及新時代中小學名師名校長培養基地,分批次分學段分學科(領域)對160名教師、80名校(園)長進行為期兩年的集中培養,幫助教師校長進一步凝練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學、辦學治校能力,支持他們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更多教師校長發展。
培養對象與條件
我省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從事一線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教師和校(園)長,以及教師進修院校、教研機構等從事教育教學研究并指導一線實踐的教研員,教齡達10年以上,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良好的師德師風。
(二)優良的業務素養。
(三)較強的協作能力。
(四)相應的資格條件。
培養內容與方式
按照“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統一與個性相結合、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原則,綜合采用集中研訓、導師指導、實踐學習、任務驅動等培養方式,將數字化融入培養全過程,全方位提升培養質效。
(一)基地培養。
(二)工作室建設。
(三)教育幫扶。
組織管理與考核
省教育廳負責“省雙名計劃”的組織實施和統籌管理,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要有規劃地開展市、縣名師名校長等培養工作,加強與“省雙名計劃”銜接,做好“省雙名計劃”培養對象及其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并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組織推薦。
(二)考核管理。
(三)退出機制。
(四)經費保障。
第一批培養對象遴選工作
“省雙名計劃”分兩批進行,2023年啟動第一批培養工作。
(一)名額分配。
(二)遴選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