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財政局啟動2023年市級集中采購機構考核工作,主要圍繞市政府采購中心代理工作規范運行情況、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基礎工作質量、服務質量、被處理處罰以及集采機構競爭試點開展情況等內容進行考核。
據了解,此次考核實行打分制,按照最終考核分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個檔次,并設定了18項詳細量化的考核評分標準,主要從受理委托范圍、采購方式適用、采購文件編制、開評標程序、采購政策落實、專家抽取、信息公開、保證金收取退還、完成時限、廢標率、內控制度建設、人員培訓機制、檔案保管等方面,對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工作質量和效率進行考核評分。今年還專門設置了對通用類項目采購價格監測情況的考核指標,強化對政府采購價格情況的監管落實。同時,還將采取問卷調查方式廣泛征求各方當事人對集中采購工作的意見。此次考核工作為期1個月,最終考核結果將依法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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