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云南省財政廳在政府采購領域持續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云南省財政廳堅持項目應進必進,年度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除單一來源以外均需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管理信息系統設置“應進必進”規則,采購人在編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時,明確目錄內的項目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在合同備案時,相關人員須提供目錄內項目的進場交易證明材料。
同時,該省財政廳推動項目信息共享,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購項目,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采購信息后,同步推送至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共享公開、集中展示,采購人和代理機構不需要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重復發布,減輕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工作負擔。
云南省財政廳整合公共資源,要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信息向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時共享,專家抽取結果向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門禁系統同步解密。駐州市、縣的省級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本著就近、就便的原則,進入昆明主城區以外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與此同時,推動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CA認證(電子認證服務),目前昆明市作為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交易試點地區,已率先實現兩平臺CA互認,有效降低了公共資源交易成本。
云南省財政廳強化部門聯動監管,結合舉報線索,會同相關部門對14名物業管理行業的評審專家進行了摸排調查,依法解聘2名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評審專家,凈化了政府采購評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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