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文件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試行)》發布,明確從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入手,將其受委托代理的所有采購文件納入市場公平競爭審查范圍,通過加強內控管理和內部審查制度的建立,彌補規則的空白和漏洞,增強全市政府采購活動公平性、規范性。
一是范圍全覆蓋,隱患提前排查。將公平競爭審查的范圍貫穿政府采購文件編制全過程,涵蓋了供應商資格條件、商務條件、評審因素等全流程所有環節中的21個風險點,通過列明負面清單和制定審查標準兩種方式,對風險點重點關注,實現隱患排查全覆蓋、無死角。
二是審查多層級,崗位互相制約??v向建立四層審查機制。由委托代理經辦人初審后,再分別由校審人與科室負責人進行二、三級審核,各方審核無異議并經采購人確認后發布。對限額500萬元以上的、采購需求復雜、涉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或存有異議的項目,除經過四級審核人審核外,還需經法律顧問審查或組織行業專家論證后方可發布。同時,橫向建立“并聯”審查機制。文件編制與審核流程并行,各級審核同時貫穿采購文件編制全過程,切實提高審核質量和效率。
下一步,威海市財政局將圍繞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全面跟蹤,督導落實,增強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不斷完善細化審核機制,進一步提升審查標準,以制度促規范,以規范促發展,不斷營造公平公正、運行高效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