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和《山東省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完善教育督導職能,健全督學工作體系和學校內部督導制度,加強對高校的督導評估評價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督導條例》《山東省督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要求,經過學校推薦、組織審核、公開公示等程序,日前,山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確定了第一屆省高校教育督導員聘任名單,共523名,聘任范圍涵蓋全省各高等學校。
高校教育督導員按照規定職責,依法依規對高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政策情況進行監督,同時,對高校規范辦學、教師管理、教育教學、經費收支、校園安全等方面開展督導;受邀參加山東省政府教育督導機構組織開展的督導評估活動,定期向聘任單位和有關部門提交督導報告,為該省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目前,全省各級各類督學(含責任督學)、督導員13167人。其中,山東省政府聘任省督學342人,山東省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聘任省教育督導員、特邀教育督導員、高校教育督導員825人,市、縣聘任各類督學、督導員1.2萬人。山東省已逐步建成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敢于擔當作為的督學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