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體育場館一直是市民健身的好去處。據報道,去年,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學校體育場館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對學校體育場館的開放時間、開放對象、收費標準、安保機制做出規定,老百姓盼望著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優質體育場館的時代來了。然而,在鼓勵“共享”概念的當下,高校體育場卻屢屢傳出對校外人員說“不”的消息。
據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情況報告顯示,我國現有體育場地中教育系統有558044個,占全國體育場地總數的65.6%;教育系統中高等院校有28741個,占全國體育場地總數的3.4%。這些體育場館環境優良,設施齊全,周邊人口較密集,但其中的大部分校園體育場館在晚間以及雙休日、寒暑假,卻存在閑置現象。
一邊是很多人想鍛煉找不到合適的場地,另一邊卻有很多體育場地處于封閉甚至間歇閑置、半閑置狀態,這種對比非常尷尬?;诖?有關部門出臺相關意見,推動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和符合開放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隨后,又進一步明確了學校體育場館開放的范圍和時間。
學校體育場向公眾免費開放,彰顯的是一種公益責任。但是,學校體育場不應向社會無條件開放。畢竟,學校資源要先保證本校師生使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在此基礎上再兼顧服務社會的公益性。
從現實來看,一些學校體育場所之所以不愿對外部人員開放,主要是基于現實的考量。一是對校園安全管理的考量,一旦校外人員進入學??赡茉斐梢馔馐鹿?容易產生糾紛;二是開放后由于民眾使用率增多,勢必會增加因此而導致的破損、維修和管理費用。
因此,推動校園體育場所對外開放,也需要從制度層面予以保障。比如,有關部門可出臺相應制度,明確學校體育場館開放的責任和權利,規定群眾在校園進行體育鍛煉出現意外事故時如何擔責等,以保障學校和群眾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與此同時,還需要健全一系列相關人身安全保險、場地管理監控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據媒體報道,目前上海等地在探索學校資源對外開放的過程中形成了“政府購買服務、市場分擔風險、社區參與管理”的運作模式,部分學校也試行了體育場地與教學區分開的“分隔工程”。這些探索都是有一定參考價值,希望各地都能高度重視,統籌各部門力量,切實為學校解決開放場館的后顧之憂,以真正實現體育資源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