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辦好學前教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更好滿足新時代廣大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的新需求,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提高保教質量。近日,昌吉州教育局根據《自治區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雙語教育規范化辦學(園)行為專項督導辦法》、《自治區學前教育階段規范化辦園行為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制定了《昌吉州幼兒園規范辦園行為等級評估標準(試行)》,在全州范圍內對各級各類幼兒園規范辦園行為開展等級評定工作,評定結果面向社會公開,實行幼兒園規范辦園行為等級掛牌。
昌吉州幼兒園規范辦園行為等級評定從辦園條件、組織管理、隊伍建設、保教工作、幼兒發展五個維度進行評估。按照園所自評、聯盟互評、縣市教育局定等、州教育局抽驗的步驟進行。采取實地察看、查閱資料、走訪座談等辦法進行評定。
開展幼兒園規范辦園行為等級評定工作,是為了加強對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引導州域內幼兒園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加強自身建設,以評促建,提高保育與教育質量。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增強人民群眾對教育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原標題:昌吉州開展幼兒園規范辦園行為等級評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