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棗莊市已進入冬季取暖期,為確保廣大師生能夠在溫暖、舒適、安全的環境中學習和生活,棗莊市教育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區(市)教育局、各中小學校要按照有關統一要求,按時供暖,確保供暖時間。供暖期間不得時斷時續,不得拖后供暖,也不得提前結束供暖。確保中小學能有效供暖,擬撤并且尚未實施取暖設施改造工程的學校,也要采取臨時性保障措施,確保室內溫度不低于16℃。
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事關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事關教育事業的和諧健康發展。每臨近冬季,中小學取暖就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省、市也多次在取暖期間就學校取暖狀況進行督訪。各區(市)教育局、各中小學校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層層負責,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有效保障師生冬季取暖效果和安全;要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建立應對突發事件和極端惡劣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有效保障師生冬季取暖效果和安全。
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覆蓋范圍大、周期長,各區(市)、各學校要切實做好冬季取暖日常運行管理工作。中小學校取暖要使用安全、清潔、環保、節能的取暖設施設備。各區(市)、各學校要集中開展一次取暖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積極制定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冬季供暖期間采暖設備安全、正常運轉。使用電器供暖的學校,要檢查電暖設施是否安全,電路有無老化破損,是否安裝用電保護設備等。
為確保中小學校能有效供暖,義務教育學校取暖費補助標準已達到每生每年60元。要堅決杜絕出現“因不再收取學生的取暖費而保障不了學生取暖”的現象。各區(市)教育部門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及時足額撥付取暖資金,并對在校生較少的小學在公用經費分配上給予傾斜,確保每一所學校備齊備足必要的取暖物資。各學校要認真測算取暖資金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公用經費,要保證取暖時間和效果,嚴禁學校冬季取暖擺樣子、走形式。鼓勵社會各界人士通過捐助等形式,多渠道籌措取暖資金。
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將在冬季供暖期間對全市中小學供暖情況進行督查。各區(市)教育部門要于12月上旬對所轄中小學取暖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明確整改要求,限時整改到位,堅決杜絕取暖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對存在不能按時供暖或縮短供暖時間的;取暖溫度達不到要求或取暖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采用煤球爐直接供暖的;司爐工無證上崗等現象要立即糾正;對資金撥付不及時或挪用、擠占和截留取暖經費的,對疏于管理、不按規程操作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嚴肅追究主管部門負責人和學校校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