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治理教育亂收費行為,根據市治理教育亂收費局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安排,近日,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文廣局等部門聯合開展了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督查。
此次治理教育亂收費分縣區自查自糾和市級部門督查兩個階段,分四個組對各級各類學校、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今年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教育收費行為(具有連續性的重大亂收費行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進行督查。收費督查的重點內容是: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和收費標準執行情況;有無公辦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變相收費違規行為;幼兒園是否存在以開辦各種特長班、興趣班、實驗班等為名違規亂收費行為,收取與幼兒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行為;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管理政策執行情況;是否存在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超標收費等情況。
督查組通過聽(匯報)、查(資料)、訪(走訪)、議(反饋)等方式對20所中小學和幼兒園收費行為進行了重點抽查。從督查情況來看,各學校能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能堅持自愿及非盈利原則向學生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未發現越權設立收費項目、未經審批收費或超標準收費行為。
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個別學校存在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不規范,公示內容更新不及時的現象,督查組成員當場提醒告誡,責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