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19年,福建省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省“全面改薄”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5月至6月(2016年8月至9月)將對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工作組織一次專項督導。
日前,省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下發通知,明確專項督導對象為各設區市(廈門市除外)、平潭綜合實驗區及所屬各縣(市、區)政府。專項督導主要包括進展成效、質量管理、保障體系、公開公示等4項內容,并相應設置53個評估要點。
據了解,專項督導將采取縣級自評、市級核查、省級督導的方式進行,最終將根據專項督導評估得分及底線要求實現情況分為 “合格”、“不合格”兩個檔次。專項督導結果將作為評價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和安排“全面改薄”專項績效資金的重要依據。對評定為“不合格”等級的,進行全省通報,并約談有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