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各類學校每學年要開設不少于12課時安全教育課程,其中,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和寒暑假前一周安排一節安全教育課。
福建省教育廳7日印發《2016年學校綜治安全工作要點》,推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各學校每月至少進行1次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治行動,并每月按期填報福建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
根據要點,要綜合應用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校園“一鍵式”報警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出入口電控系統、重點場所電子巡查系統、防爆安全檢測系統、消控系統及防沖撞設施設備等物防、技防設施的規范化建設和標準化管理水平,落實使用、保養、維護、更新制度。
同時,要組織開展第21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第9個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綜治宣傳周、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12.2交通安全日及特種設備、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繼續開展第四屆全國中小學生安全知識網絡競賽和“安全教育精品課程”征集展示活動。